星期四

我的三姑奶奶

在她的喪禮,我又多知道了些家族的秘密。


我那過世的三姑奶奶,她一直不是我第二個外公的姊姊。在她的喪禮上,我看到了之前在姑奶奶家有過一面之緣的表舅,他的兒子也出現在那個場合。但當場又有個白髮的老人帶著一個女孩子,也以喪家家屬的身分和表舅他們坐著。等到家祭開始,奠儀人員念出死者兒子的名字卻有兩個,我感覺到很狐疑,因為我的印象,三姑姥爺和奶奶夫妻倆人只生了表舅一個小孩,怎麼又冒出另外一個?


後來我偷偷問了母親,母親跟我說了一個故事。


那白髮的老人是姑奶奶的兒子,但不是和我三姑姥爺生的。在大陸,三姑奶奶有過一段不愉快的婚姻。被婆家虐待之後,帶著出生不久的兒子逃出大宅門,輾轉流落到重慶,在重慶的中央廣播局找到一份差事,開始獨立扶養小孩。外公當時和三姑姥爺也曾短暫的一起在該單位共事,當時外公的三姊已經過世,三姑姥爺是個鰥夫。後來外公離開了重慶,當時三姑姥爺也開始和這個三姑奶奶有了交集。等到後來國民政府撤退來台,兩人一起過來,確定三姑奶奶可以擺脫舊有夫家尋人的威脅以後,兩人遂在台灣結了親。那個三姑奶奶和前夫生的兒子也一起來了台灣,三姑姥爺把他當自己兒子養。後來,兩人也生下了屬於他們的小孩,就是我那表舅。後來在台灣,因為某種原因,這個三姑姥爺和家裡又取得聯繫,家裡知道外公的三姊已經過世,但還是把這個三姑姥爺和奶奶就當成自己的家人,畢竟這也是人世間難以得來的緣分。一下子,舉目無親的三姑奶奶,多了很多姪女。就這樣,這個緣分一牽就是四、五十年。我訝異,我的家族竟然有了兩個拋棄原來丈夫,而自我尋求新生的女人。一個是外婆,另一個則是我這三姑奶奶。這是巧合嗎?還是這個家族的宿命?至少到了這個時代,我的家族裡沒再出現過這樣勇敢不懼世俗的女人。


母親對那個未見過面的表舅頗有微詞,她說他念完高中就獨自一人跑到美國去了,那年姑姥爺過世的時候,他也沒從美國回來奔喪,這次回來聽說是回來要錢,在美國結了三次婚也都離了,那個女孩原來是他女兒。我跟母親說,姑姥爺不是他親爹啊!母親說他養他啊!怎可以這樣?的確,表舅的兒子從頭到尾沒掉淚,還一臉不在乎的樣子,整個人很沒有親人逝去的哀傷感覺。我跟小弟說,也許我們都比他還要難過也說不定。


瞻仰遺容的時候,我們哭的不能自己。雖然我和這老人的來往沒有很密切,但這幾年過年我們家都會特別去探望她,今年姑姥爺不在,一個人的年節,姑奶奶看起來很是寂寞。心裡這樣想著,就為她揪心,畢竟她是那樣的慈藹。不過,現在她總算能到天上去找她的老伴,永永遠遠的在一起。想到這裡,終究有些許安慰。


人死了會到哪裡去?他感受得到生者為他發出的憂傷嗎?姑奶奶的喪禮,要不是我們家的人來送別,就只有慈濟的人和王姑爺爺和姑奶奶他們一家人。人死後這麼孤單的話,那很淒涼啊!死是孤獨的嗎?也許是,也許不是。

星期三

行李‧旅行

從我有印象以來,只要出門,父母就會把全家人的衣服雜物塞到一兩個上班單位發放,或是什麼活動得到的贈品行李袋內。那時候我和弟弟都是小孩,小孩子身上穿來穿去的就是那幾件衣服,也沒有所謂的配件行頭,父母又是很樸素節儉的人,當時我們不管是出門去玩或是回爺爺家過節,總是輕裝便衣,手無累物。


那時候的行李袋有後揹式的帆布袋,大的像要去登山露營一樣;或是側揹式的,像是準備登機一樣的登機袋;再一種就是很常見的橡膠帆布材質的手提袋。有時候還要帶些特產之類的出門,那些東西就會拎在手上,用一眼就能看出是裝特產的塑膠袋包裹著。


其實從小,父母親很少有機會帶我們去旅行的。為了能有個自己的房子、為了將來孩子的教育,所有能省下的錢幾乎都篤定將來是要投資在那上頭的。所以我們的童年記憶中,可說是完全沒有全家一起出門旅行的回憶。父母親也沒有因此而覺得對於生活當中感到不滿足。後來父親到了現在工作的單位,因為是一級主管,每年單位都會招待一次國外旅遊。已經連續五年,父親都帶著母親一起參加,因為員眷必須自費,所以母親貼補自己的費用就可以跟父親出國去玩個好幾天。對年輕時候一直沒辦法多到外走走看看的倆人來說,現在有這種機會也是一種補償,趁著還沒完全走不動的時候,到國外開開眼界。無怪乎阿姨舅舅們都說母親年紀越大命越好。


父母親到英國的那趟,回程時在倫敦的希斯洛買了一大堆的巧克力,其中有兩個用鐵盒子裝的是特意帶回來給我的。我很愛吃巧克力,像我嗜食甜食的男人很少,那兩盒巧克力對我來說真是至寶,我不和人分享的,自己慢慢吃慢慢嚐,可是因為好吃,所以兩個禮拜的時間我就吃完了,對我來說真是意猶未盡。後來他們到了法國和加拿大,回來的時候也同樣帶了巧克力回來給我。因為家裡面的人沒有像我那樣愛吃的,所以帶回來的巧克力母親雖說要我們自己平分,但最後幾幾乎乎都進到我的肚子裡。可是每次父母帶回來的行李當中,很少是有給自己買的東西。他們去巴里島的那次,因為去做了精油SPA,所以在當地就買了好多的精油回來,父親說因為我喜歡那些東西,也看過我用,所以就買了。同行的舅舅之後跟我說,那次去的同事沒有人買像我父親那樣多的精油,還說要帶回來給兒子的。我當時很訝異!因為父母親出門時的行李袋不夠「龐大」,精油又都是玻璃瓶裝的,想必他們費了很大的心思才想盡辦法把精油塞在行李當中,並且費勁保護好以免精油破損。不過那回最令我不敢置信的不是一大堆精油,而是一面鼓,那面鼓對他們帶出去的行李袋來說,簡直無容它之地,母親硬是把它塞在行李當中帶了回來。現在那面鼓安然的矗立在家中客廳的電視旁。每次看到那面鼓,就讓我有置身南洋,要不就是行巫毒儀式的感覺。


這樣說來,出國旅行結束後,總是要帶些特產或禮物之類的東西已不能免俗。他們去法國那次,還特地帶了一瓶HERMÈS的古龍水回來給我,讓我開心的不得了。另外還帶回來法國的鵝肝醬,也是高級到讓我意外的特產品。到義大利的話更可怕,他倆不知道是怎麼塞的,行李袋當中滿滿的義大利麵,各式各樣的,有些奇形怪狀連在台灣我都沒看過。


但是,不管去到多遠,不管裝了多少東西,父母用的就是家裡之後買的手拉行李箱再外加一個手提包。這樣就遊遍了世界各地,還裝了不少東西回家。


母親有兩次參加自己單位的旅行,帶回來的東西很讓我傻眼。


去北越那次,帶回來好幾隻木製的青蛙,青蛙的背上有溝槽,嘴巴插著一跟小棍,小棍拿下來後,刮著溝槽,就可以發出青蛙的鳴叫聲,我真不知道當地人是怎麼想出那種玩意的?


另一次就是去韓國。母親回來以後帶了兩大包的人參糖,我聞到人參糖的味道就覺得很噁心,我問她為何買那麼多?她說可以送人,我跟她說,沒有幾個人愛吃那東西吧!也不知道她分裝拿去送人以後,收到的人怎麼處理。那既然到了韓國,只買人參糖就太遜了!所以母親還買了好幾包真空泡菜和一大盒的人參,另外還帶了一瓶魚露,說是要給我做菜用的。泡菜是的確好吃,拿來下飯或是煮泡菜鍋,加上分了些給舅舅阿姨,家裡沒多久就都沒泡菜可吃了。不過這樣想的我可錯了,母親看了大長今,又加上這韓國一遊,帶回來的不僅是有形的東西,連無形的飲食文化都帶回家。她現在只要一想到,就自己去買大白菜等材料,在家做泡菜;那盒人參就拿來煮糯米參雞,把生糯米塞進雞腹中縫合,然後在人參湯裡悶,我已經吃過好幾回,母親過年回爺爺家時,在餐桌上也擺了這道菜,現在這已是她拿手的菜之一。


回到我身上好了。


我出門時候的陣仗,往往讓家裡人很受不了。


不管是去哪裡?哪怕是只在外過一夜,我的行李當中一定要裝上許多東西我才能安心。例如我會帶自己平常用的洗髮精和洗面乳,乳液面霜之類也得齊全,有時還會帶著牙刷;衣服不用說了,怕天氣突然的變化,長袖短袖都要帶著以防萬一,有時又擔心可能會到比較正式的場所,正式點的鞋子、褲子、腰帶我都得準備。然後首飾更是免不了,可能會需要項鍊、頸圈或是手環,總之我出門的行頭特別多,像是要搬家一樣。


HERMÈS的HERLINE。縱使已經停產好多年,網路詢問度
仍然持續著。這是一款很時尚簡潔的帆布袋,HERMÈS可
說以此帆布袋生產階段為分界,步向了連年輕人都企求的
境界。
因為現在出門,個人都有個人的東西要帶了,所以,自己的行李就要自己準備。因為這樣,我自己也買了適合自己使用的旅行袋。HERMÈS的HERLINE算是我最早買的,屬於自己的旅行袋。灰色的帆布材質,沒有明顯的LOGO,適合外出一兩天的旅行,因為耐用又不怕髒,後來我還買了同款的化妝包和傘。如果短程的旅行外出,帶著它就夠了。然後還買了三個一組的扁包,方便我將出門時候要分類的小東西分裝好。自此旅行的打包對我來說除了較有效率以外,也開始多了樂趣。後來又陸續買了LOUIS VUITTON的三個旅行專用袋,兩個是DAMIER系列的側揹款,一個是適合放證件、皮夾和地圖的,另一個較大的,同樣也是適合短期旅行使用,加上帆布是軟式,有時候可以塞進連我都覺得吃驚的份量。還有一個是經典的MONOGRAM花紋的KEEPALL,因為是同系列中第二大的款式所以可以裝進很多東西,如果要出遠門的話,一個禮拜份量的行李要塞進去也不是難事。


老實講,以前我們很不會打包行李。除了行李不多,最主要還是在裝衣服的時候,總把行李袋當成衣櫥抽屜,把衣服折的四四方方的擺放。後來大概是出門旅行的人開始多了,報章雜誌上面開始出現教人打包行李的專欄介紹,連以旅行用具聞名的LOUIS VUITTON,也曾在自己的網站上以動畫方式教人怎樣好好的打包行李,運用所有可用的空間,讓行李袋不浪費一絲一毫的最大使用度。那時候我才開始慢慢會打包行李,然後我也教給母親,所以以後他們出門去玩,行李都是用比較經濟划算的方式打包的。


KEEPALL55。常被我丟來甩去的,極盡它身為旅行袋的
能事。
不過05年去大陸旅行,行李對我可是個慘痛的經驗。先是到上海時候,我只帶著KEEPALL行李袋出門,等到上海行程結束準備回北京,發現自己無可救藥的買了一堆東西,整個搭車回北京的旅途實在要累慘我!等從北京探親旅遊回台灣當天,我更是被行李整死。去北京一開始時,我只帶一個手拉行李,把KEEPALL壓扁放在裡面,因為我知道到時候一定會買很多東西回台灣。可是讓我始料未及的,卻是一個手拉行李箱和KEEPALL完全塞滿了,卻還不夠我將所有行李打包完畢。當時我看著一房間的東西,實在是不知如何是好?薑是老的辣,姨奶奶成為我的救星。她想盡辦法把我的行李重新打包一遍,然後沒辦法再裝進去的,就拿了她的一個購物袋,和上回她來台灣時,母親給她的一個手提袋一起裝進去。好了!我現在要負責四件行李,身上幾乎揹提滿了,到了機場原先我只想帶KEEPALL上飛機,其他的行李都用扥運的,只是到了機場秤重,發現會超重很多。不知道是不是因為要轉機,航空公司運送行李比較麻煩,或是機場勤務人員好心要幫我省錢,他只要我把手拉車送扥運,當時我還很訝異的問他,我手上提那麼多東西上飛機不會被阻止嗎?因為超過標準可攜物的範圍很多。只見他輕描淡寫說了句「沒關係!」就放我出關了。


我感謝他嗎?沒有!絕對沒有!機場有些地方手推車是禁行的,我提了那大堆行李到了香港以後還要下飛機在機場辦轉機手續,之後等著轉機,很長一段路根本沒有手推車可以幫我,走在機場的過道上只覺得大家都在看我,覺得我像個第一次出國的土巴佬一樣,買了那麼多紀念品!當時我很有一股把除了KEEPALL以外的行李袋全都丟掉的衝動。後來我還是忍住了!只是一天的路讓我覺得好漫長,我心裡面暗自發誓,以後出國旅行絕不那樣做賤自己了,絕不!


但是有可能嗎?看著我那些行李袋,就會有一股深深的錯覺:反正是LOUIS VUITTON的啊!不是很能裝嗎?多裝一點應該還可以吧?我肯定會這樣想的。果真如此的話,那下次被行李摧殘折磨的無間地獄仍舊會等著我。到時候我又要給自己好戲看了。

不養寵物的理由

看到向田邦子寫著一篇懷想逝去狗兒的文章,突然讓我想到那年的生日,很要好的大學同學請我吃飯那天的事情。


唸大三那年,她撿到一條狗,是條黑色的母狗,我搞不清楚狗的品種,也忘記那條狗的名字,只知道她很愛那條狗。吃飯的時候她突然提到那條狗,說著說著就哭了,原來那條狗有天誤食了老鼠藥,那天上班上到一半,她媽打電話到辦公室給她,說狗狗口吐白沫,已經送到醫院去了,她慌的當下立即丟下手邊的工作告假回家,可惜最終藥石罔效。後來狗兒還被安排了一場葬禮,同學說當她捧回小狗的骨灰回家後,一時之間竟不知要如何安置,結果放在家中,一放就是一個多月。那天吃完飯後到現在已經有四年了,這中間大家忙於自己的事情,偶爾傳個簡訊聯絡一下,我也壓根兒忘了那件事情,直到看到了文章才又猛然把記憶喚醒了來。


年幼的時候我也養過寵物,舅舅有個同學曾經賣過禽鳥之類的動物,當時大概是舅舅要來的一對文鳥,養在外婆家裡,美其名說是我養的寵物,但是我怕鳥喙及鳥爪怕的要命,鳥兒的本能可能就是要抓住一個東西支撐住自己的身體,就算牠們不是有意的,但是牠們抓住我的手,那種異樣的觸感卻讓我疼的要死,加上我很怕動物的排泄物,文鳥幾乎都是外婆在整理照顧的,我只負責幫牠們在飼料盒中填滿飼料和清水。不過仔細回想,還曾經養過白老鼠,而且似乎是比養文鳥的時間還要更早些,養在同一個鐵籠裡,裡面有個可以讓小老鼠運動的繞圈圈器材。不過恐怕是老鼠讓大人覺得太過噁心了,沒多久就被換成了文鳥。現在想來也真有意思,只是顏色不同,白老鼠就變成了寵物或是實驗的活體用具。


之後也曾養過魚。以我這種懶散的個性,養那種可以活很久的鬥魚是最適當的。牠果然也沒讓我失望,養了將近兩個月才離開我。每天我負責餵養牠,時間到了還要幫牠換水,換水的時候要先把牠放入水槽裡,每次看牠從乾涸的魚缸掙扎著被我放進水槽的時候,總會於心不忍,但又害怕那種濕軟的觸感,又擔心牠羸弱的身軀被我的手給捏死。


印象當中有個國小女同學怕蠶怕
得要死!如果小朋友養蠶養到如
照片當中這樣一發不可收拾,相
信這也會成為父母的一場夢魘。
我那個時代的小孩最早接觸的動物大概會是蠶。小學的自然課有必須觀察蠶的課程,從卵開始,然後就要開始幫牠們採集桑葉,還必須要注意不能讓桑葉沾到水,不可以讓螞蟻發現蠶的蹤跡,一旦破壞了規定,蠶的小命就不保。等到小小黑黑的蠶兒,開始變的碩大,食量也一下大起來,這時候必須準備更多的桑葉,那時候的小孩都恨不得自己家裡就有一棵大桑樹。蠶的一生就是吃,我們就算沒看過鯨吞大概也都看過蠶食,等到身軀已經巨大無比,大概也不想再吃了,就開始結繭化蛹。等到蠶經過完全變態成為蛾的時候,交配完以後牠們的生命就要終結,死之前,牠們會遺留下大量的卵,然後又是一個可怕的循環。年幼無知的小朋友大概不知道,原先只是三、四隻蠶要忙就已經不可開交,突然見到牠們遺留下數以百計的下一代時,大概沒有一個小朋友會再把養蠶當作新鮮的差事。我的蠶就這樣活生生在我面前被我母親拿到垃圾車扔掉。


母親是很厭惡寵物的,她不是不愛動物,而是不喜歡家裡養動物。她的道理很簡單:第一、髒;第二、麻煩。


母親對排泄物很反感,據說連看到她在襁袍中孩子的排泄物都會作嘔,更遑論貓狗。不過小孩子總是喜歡小貓小狗,母親也嫌牠們一身毛,會令小孩過敏。再者,小孩子只喜歡跟貓狗玩,自己都照顧不了自己了,怎麼有能力照顧動物,所以如果家裡養了寵物的話,那麼最後責任一定是落在大人身上,母親和父親都不是願意把愛心花在動物身上的人,這種養成觀連帶使他們的孩子對養寵物也都興趣缺缺。


不過大概是對人生有些新的體悟,總覺得能養個寵物來作伴也是個不錯的消遣,只是這要先解決經濟上的困境,還有,如果哪天我也遇到和同學同樣的狀況時,我的心臟也必須強而有力才行。

林檎

想咬你一口



有人說未紅的你有初戀般的羞澀之味

偏偏我說你是聖經和童話中的夢魘

你的味道或許膩人

嗅覺卻常被你迷惑




亞當的喉結

白雪的朱唇

兩個陷入你糾結的人

或許才是應該結合在一起的璧人




罪惡

純潔

善與惡的交融

成就的

是人們對你愛憎的矛盾

善與惡的交融是你的形象

不想再倒胃口

看過兩個很讓我倒胃口的新聞。


我引用一下聯合報於某年七月十五日,由記者李樹人報導的該新聞文章片段──


『《性治療營》男人心聲:升旗感覺真好「破了!破了!」翹翹郵票是否被撐破,是這次性治療營的驗收項目之一。超過一半的性治療營男成員們高興地表示,終於破了,有人已經很久沒有清晨升旗的感覺,今天清晨讓他有重回年輕時的體驗。


男性學醫學會理事長、台大醫院泌尿科主治醫師謝汝敦解釋,正常男性每晚會有三次到五次的夜間勃起,每次平均15分鐘,只要貼在陰莖上的郵票破裂,就表示受測者是「舉」人,沒有勃起功能障礙問題。


不過,一名性治療營的女性學員則抱怨,另一半有些猴急,硬了後就馬上要,根本就沒有想到應該先來段前戲,讓她覺得有些不舒服。


台安醫院婦產科主任陳思銘提醒男士們,女性比男性更注重平常互動的感受,性愛前戲可能比實際的進出,更能讓她們感到愉悅。』


文字的報導敘述看看也就算了,但是這種新聞內容,當時電視媒體也以獵奇的心態去拍攝,而且是大篇幅,甚至還使用連線報導(不只一個新聞台使用這種方式),實在是令我莫名奇妙!別人的性障礙、性治療干我屁事?!好了,就算這是一篇服務性質的新聞,有必要搞到非得用現場連線還花了將近三至五分鐘來報導當事人的感受和心情嗎?又不是綜藝談話性節目?更糟糕的是,第二天竟然還有後續報導,只聽到記者說:「昨日參加性治療營的夫妻,經過一夜嘗試,不知對他們是否有幫助,今天我們就繼續為您追蹤這則新聞……。」追蹤?新聞?我很質疑這個東西算是新聞嗎?前日的「服務式新聞」姑且當他是一個新聞好了,畢竟有人需要知道相關訊息。但隔了一天,這竟然還可以當作「新聞追蹤」,人家夫妻作愛的經過難道要公諸於世?!看每個上鏡頭的夫妻帶著歌劇魅影式的彩色半罩面具,不僅覺得他們被公關媒體搞得很滑稽,還有點可憐。


另一則新聞,讓我引用新浪網某年七月十二日的報導(該報導上面有加註「民視」,大概是民視的平面新聞稿)──


『出身東大 寫真女星大秀性感來台為多媒體展代言的日本知名寫真藝人楠○○子,擁有身高172公分、上圍92公分、E罩杯的魔鬼身材,最近在日本藝能界急速竄紅,不過,她傲人的可不只是身材,還有她東京大學法律系畢業的光環,甚至她還主持過政論節目呢!身穿一件粉紅色比基尼上衣,學歷高、身高高的楠城華子,養眼的打扮,讓在場男性攝影師血壓馬上飆高,還真是名副其實的三高……。』


這篇新聞在之前的十二日就已經發稿,我直到過兩天(七月十五日)還能在電視上看到對該名寫真女星的報導,並且有記者無聊到要該女星到KTV包廂勁歌熱舞一番,當作新聞播報,並配合著由下往上拍,並且不停晃動的畫面。真是他媽的!我ㄧ瞬間存在著我在看綜藝節目的錯覺。


媒體怎麼了?尤其是電視新聞媒體。


電視新聞不該是權威的,並且非常正式的播報大眾真正需要知道的資訊管道嗎?我記得以前沒有有線新聞台的時代,我看台視的顧安生、白詩禮、盛竹如、張繼正、李蕙蕙這些主播播新聞的時候,怎麼都不腥羶色?現在好像非得露個奶、偷個腥才算是新聞,再不就是去預測政治人物的心機,說誰跟誰不合,誰和誰在暗中角力之類的東西。


我們的記者何時開始,不是在播報新聞、發掘問題;而是在製造新聞、發明問題?


我看到很多的新聞,都不是我所關心甚至是愛看的。中視的晚間新聞大概在沈春華的控管之下,還佔有一定篇幅關於社會冷暖的報導,並且暴力和色情程度也有節制。其他有線新聞台則是能多露骨就多露骨,僅是報導一些能被大量消費大量娛樂的東西。台灣是個島國,島國心態的封閉性對於一個國家的發展是很糟,很倒退的,尤其封閉在一個島上,只想知道自己的事情,想知道自己想知道的事情,外面的世界於我無關,這樣的觀念會使一個社會停滯不前,思想觀念變得不知長進。這點從電視新聞或是報章媒體上面可以看出。我們的新聞媒體對於國外的消息報導的太少,國外的新聞在我們眼裡,重要的似乎只有類似像巴莉絲.希爾頓那樣的名人八卦,要不就是有哪裡的野貓野狗掉到水溝溪流裡需要搭救,其他的國際政經情勢似乎於我們都是天外雲煙,毫不相干。言論自由不及我們的中國大陸,甚且都有規定新聞當中必須佔一定比例來播報國外新聞,為什麼我們不可以?無怪乎我們的年輕一輩越來越沒有國際觀,對於外來世界的眼光一直很狹隘。我很想多知道一些國際消息,但是CNN、BBC那種全英文頻道是在考驗我,所以我就在有時間的時候,看看陳文茜播報的世界新聞,大陸的新聞比重佔得多些,而且一禮拜兩小時左右,實際上很難將所有的世界重要訊息一網打盡(且有些新聞內容可以明顯看出編輯群或是主持人的偏好),但至少那是我對其他世界訊息的一道來源櫥窗。只是面對瞬息萬變的世界,我仍舊知道我知道的太少,對於許多真正必須正視的,並且去關心的事情,我們每天不知道會不會遺漏的太多?我記得全球暖化議題在國內還沒熱門起來時,陳文茜很早就在她的世界周報裡面做過報導,甚至還花上半個鐘頭的篇幅蒐集許多新聞資料,整理出一個專題來播報,讓我更加了解所謂全球暖化的真相是什麼?背後隱藏的是多麼巨大的危機?也因為這個起始點,我才有更多的神經去注意相關的消息,並且歸納出自己的看法。


我就搞不懂,可以播的新聞其實很多,全世界的重要新聞如果多拿幾則來報導,那麼我就不用被逼著強迫看那些無聊沒有營養的假新聞。以前在文化大學聽沈慧聲教授上課的時候,他就說台灣的廿四小時新聞頻道數量之多,以人口比例結構來看算是世界之冠。如果真的如此,為什麼我們看的卻都是千篇一律,且沒有太多價值的東西?難道播報和採訪記者們的專業水準全部都被收視率壟斷了?電視台的高階主管的確評斷並決定著新聞播報的走向,只是為什麼他們非斷定那樣的內容是閱聽大眾所喜愛的?是不是最後的癥結仍舊歸咎到我們身上?如果這真的是一個惡性的循環,那麼在哪種情況之下它才會被適時的排除並且修正?


總之,我不想再看到令我倒胃口的新聞了!倒胃口的新聞下次再出現我的眼前時,我選擇:轉台。

變態的物慾

我在多年前發生了次車禍,當時是陰雨天,和嬸嬸堂妹約好要去吃飯,天雨路滑,我和堂妹各騎著一部機車,我就在她的前面摔倒了。上唇重重的摩擦在地,整個都裂開了。我滿嘴是血,飯也不用吃了,堂妹趕緊送我到醫院。但讓我感到擔心的既不是我摔傷了或是不能吃飯,而是我腳上的愛馬仕鞋也被磨出個大傷口。躺在急診室的手術床上,除了怕縫傷口的疼痛以外,我一直跟堂妹說:「我的鞋破了!愛馬仕的鞋子!」堂妹直說我是神經病,關鍵時刻竟然只關心自己的鞋子。



就是這雙鞋子讓我忘了皮肉的疼痛。

我是很惜物的人。只要是屬於我的東西,雖然有時不見得會收理的很整齊,但因為是我的物品,我都是很疼惜的使用著它們。如果是我花大錢買的,或是一直想要有的東西,得到後那更是會投注關懷的細心呵護。我不准許我的書有丁點摺痕,不容許我的皮件有任何的刮傷,不允許我的白衣褲有任何的污漬;因為我有個壞習慣,只要這些東西有了不該有的損傷,那麼我對他們的關愛就會折扣,甚者可能會不屑一顧的。那雙愛馬仕的鞋子就是,本來我很寶貝它的,結果在幫鞋子買鞋撐的時候,我都會覺得它已經不需要,穿著的時候腳也是亂踩亂塞的,當然啦!雖不至於虐待它,但我明顯感覺我對它的關愛不甚以往,且已經大大不如其他的名牌鞋。那把愛馬仕傘也類似,它的內部開始有鏽痕,然候它還被狠狠摔過,導致傘骨的部分在伸縮時有些費力,所以我除了儘量少用它之外,它也不像以往會被我用專屬傘袋及棉布套給包裹地很完整的收納起來了。


對我來說,物品一有缺陷,就是我和它離緣的開始。我也不知道這麼散漫的我,怎麼會對某些東西的小缺點那樣的執著?很多時刻很多事,我是可以睜隻眼閉隻眼的矇混過去的,就像是屋內整潔,我可以隨便的清理,甚至不管,連地板都可以好幾天才清潔一下;但是馬桶就絕對不能有尿垢之類的東西沾在上面。我是個在某些地方很吹毛求疵的人,但偏偏這都是些無關緊要的部份,這有時會讓我覺得自己真是寒酸,因為這樣的羞恥心作祟,厭惡自己的個性看起來也就很正常。


這或許將會是糾纏自己一生的惡習。誰知道?偏偏萬事萬物都不可能永久完美,如同人自己本身,也會衰老殘敗死亡,那麼我是不是也將開始討厭自己,厭惡自己將可能的衰敗??

手不釋卷,快意!

三年前搬家的時候,花了不少時間和金錢。但在那花錢在刀口的當下,竟還花了將近三千塊錢買書。不過當時給我買到了好幾本不會後悔的好書。


首先是香港三聯出版的《大紫禁城.王者的軸線》。在誠品書店第一眼看到就知道我必須買下來,只是因為價格稍高,到網路書店找到了以後,且確定可以便宜一百多塊錢,才做了訂購的動作。


《大紫禁城.王者的軸線》封面即是紫禁城的平面地圖
這本書的作者是趙廣超,我不想對於作者寫就這本書的動機或是他的背景、文筆做評論(其實也就是想介紹紫禁城唄),想單就「純欣賞」的角度談談我看這本書的感想。首先,坊間有關紫禁城的相關書籍實是不勝枚舉,大多以許多照片輔佐文字,介紹紫禁城的故事或是歷史,有介紹紫禁城建築架構的,也大多以文字敘述為主,少量圖片為輔。但「大紫禁城」這本書卻完全不一樣,它是以介紹紫禁城的建築為主題架構,但是當中的插圖卻是以繪製的方式呈現,並且插圖做到了建築物的細部拆解描繪,等於插圖和文字的敘述於此書中是同等重要,也唯有如此,對於紫禁城的建制我們才能有詳盡的了解,並且在腦海中勾勒出和當時建制者一樣的思想藍圖,這是本書的最大優勢。

其二,書的尺寸很大,封面以紫禁城的手繪平面圖為主,封底則是北斗七星,象徵紫禁城對應著天上的紫桓星辰,是上天和神聖君權相對應的縮影。內頁的印刷精美,排版也是上乘,書的選紙由內到外都無可挑剔,使閱讀者閱讀時不僅賞心悅目、獲益匪淺,也讓人陶醉於能收藏如此完美著作的喜悅中。這裡有艾文倉的網站介紹他看這本書所做的感想http://edmundchowkalai.mysinablog.com/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169985


《順長江,水流殘月》封面。文章內
容並不如封面設計那樣清涼爽朗。
再來就是章詒和的兩本書《一陣風,留下了千古絕唱》及《順長江,水流殘月》。前者出版於2005年,後者於今年出版。我買的都是香港牛津大學出版社的版本,前者時報出版社有出版過台灣版,但是沒買,當時只單純以為是在談中國的戲曲,輔佐以文革時的歷史描述。後來才發現我估計錯誤,章詒和仍舊是以她那驚人的記憶力和流暢的文筆,紀錄父執輩的大時代悲劇,當中處處流露出知識份子的風骨,及在荒謬的政治風暴下,知識及文化份子被迫害的驚心動魄講述。或許知識份子的言論永遠是當政者最怕聽到的「反思」和「實情」,而文化藝術精英則永遠不知道,單純的寫篇文章,唱齣戲,發表點維護和自己價值觀相契合的言論,為何會成了主政者的大不韙。我之所以最後挑了牛津的版本,是因為它的印刷非常簡潔精美,封面非常素雅,我一向喜歡簡單卻又富美感的事物,它的封面設計恰恰對我胃口。再來就是內頁紙質挑選了摸起來有點像再生紙觸感的紙張(原諒我對於紙的質料完全一竅不通),加上印刷挑選的字體和排版,很有復古和知性的和諧美。儒跟我說,「因為這是香港出版社出版的呀!」言下之意,台灣的出版業界似乎只在乎把書籍販賣出去,有時一本書的整體反而成了一種「廣告的象徵」,本來擁有很棒內容的一本書,封面卻設計得令人大倒胃口。就像是城邦出版一系列的向田邦子文集一樣,封面花俏的擠滿了許多的介紹字,深怕讀者不買似的,這和向田內斂又簡單的文字形成了令人厭惡的對比,台灣的出版業界和封面設計工作者實在應該好好再檢討和教育。突然發起牢騷來了,這實在是題外話,但卻有不吐不快之感。


總之,當時能在睡前看著這些令人愉悅的書籍而入眠,暫時忘卻搬家的勞累,實在是人生一大樂事也,這股驚喜和滿足,著實持續了好一段日子。

偏見

我一直不知道,除了紙盒裝的飲料外,為何喝瓶裝飲料時,也需要使用吸管?結果有次在路上口渴,臨時買了瓶果汁想邊走邊喝,沒想到走路時身體擺動產生的搖晃力,將手也盪得一晃一晃,湊在嘴邊的果汁瓶口,根本無法對準,飲料也好些次要濺灑出來。後來想起仍握在手上未拆封的吸管,想著:也許用吸管就好了。結果真是如此,手雖然還是晃動,但已經可以順利經由吸管吸取果汁。我也不知道這是否可用高深的理論解釋,只知道原來吸管的確可在吸食的狀況下,方便我們飲用液體。


再接著沒幾天,和儒到夜市吃飯。因是假日,夜市擠滿人潮,每個想品嘗美食的攤位前,都是門庭若市,一等就必須花上好久時間。後來好不容易找到家店,可以好好吃頓飯,我決定去店外轉角處的便利商店買飲料喝。夜市巷子裡的人非常多,比肩接踵的,讓我這個急性子心浮氣躁。買好飲料再走回去,我的理智已經快要斷線,巴不得將所有擋在面前的人全部推倒,就跟塞車時想開坦克軋扁所有車一樣的心態。但一瞬間我突然領悟到:原來我不是怕人多,而是怕其他人的動作太慢,影響到我的行動。所以以往認為自己怕人多的立場被推翻了,起而代之的,似乎是個自己也不認識的自己。從這兩件事情看來,自己似乎沒有太多深層意識的思考或是表述,很多時候對於單一事件,似乎只是運用當下的直覺反應去思考,沒有過太多觀念上的釐清,以至於很多事情讓我誤以為可以簡單的一筆帶過,因而讓腦筋越來越銹化遲鈍。我回首過往,沉思著自己曾犯過多少次這樣的老毛病呢?


原本根深蒂固的觀點,因為單向性及淺層的思考而被視為理所當然,一點點的轉念,其實就能改變或修正些許人生態度。只是我們都太容易把自己丟在死胡同中打轉,轉久了,不單腦筋變得遲鈍,連些似是而非的觀念也成了理所當然。人性當中的不長進,以此最可悲。有個大學同學,失戀時一定得聽他大肆數落對方的罪狀,在愛情的遊戲中,他似乎永遠不曾越線犯規。可是旁人看得清楚,愛情競技中,除非跨入了婚姻或是刻意傷害了對方,否則實在沒有誰對誰錯的問題。「旁觀者清,當局者迷」,陷在自己觀念桎梏的人,有時就像井底蛙。因為井底蛙也一直以為,自己的世界就那麼丁點大而已。

閱讀引發了何種思考

W兄、J小姐,您們好:

 
很抱歉那天一聲再見也沒說就匆忙離開了。那天後來一直想著「讀書會」,幾年前我曾參加過一個由公家單位舉辦的訓練課程,還拿到張證書,但自己從沒真正參加過一場讀書會。和朋友搭上捷運以後,竟然也好像開了一場兩人的讀書會一樣,那天也不知道怎樣,話題被引導到我看的書上面。他和我一樣不能接受小說,原因是不喜歡去「窺視」別人的人生,然後我們交流起一些看法:我以為,小說的確是虛構的,作者幻想出某一種情節來鋪陳出一個故事,之後成為一部小說。當然,我不否定或許有人過著某部小說剛好陳述到情節般的人生;可是把小說當作「人生」來窺探,怎麼說都令我覺得不妥。我不喜歡小說的原因除了因為我不喜歡冗長的東西外(當然,有少數的特例),另一方面卻剛好跟我前面提到的部分相反,我不喜歡太多虛構層面的東西,最好能有實際經驗的抒發之後,引發別人的反省。二次大戰後,日本文壇流行起一股「私小說」的潮流,文豪如川端康成、三島由紀夫等人都將自己的私人體驗幻化成小說,或是大量的寫出隨筆式的文章。幾年前,有一位突然冒出頭的韓裔女小說家—柳美里,把自己愛上有婦之夫,然後結婚生子的實際狀況赤裸裸的寫了出來,繼而發表一系列作品,在當時日本文壇造成極大的轟動,因為根本不用對號入座式的猜想,現實周遭的人幾乎完全認識書中所有的人物,也就是說那究竟是小說或是自傳,分界已經極端模糊了。這也是私小說這個文體給人極大爭議的部分,有些作家甚至拒絕承認私小說的「正確性」。因此給予正面評價的人說柳美里為小說的寫作方式另闢了一條蹊徑;反對的人則說她破壞小說構成的本質。評論一樣事物,本就是見仁見智,我也買了她的《男》和《命》,但始終沒看,因為把自己的人生變成小說,當中描述出何等駭人露骨的情狀想到就令人頭皮發麻,這卻反倒成為我閱讀的障礙。畢竟我可能會因此而搞不清楚現實是否真的會有如此恐怖壯絕的人生,對於人生的真假在小說中是否反而會造成我對人生更大的迷惘?這種由「吸引」←→「排斥」的過程,剛好可以證實人性的不確定性。


回到我那天所說的,正在看的村上春樹所寫的隨筆好了。我喜歡看隨筆的原因在於輕薄短小之外,又很真實,且可確實地引發思考。我從不看本國作者的隨筆文章(除了楊照、龍應台和陳文茜的以外),除了深度大都不足,還有一個很重要的部分,同樣用中文思考或是論點的闡述,再用慣於中文思考的我的腦袋去反芻時,反而容易陷入本質的迷思,也就是我反而會把問題的點給遮蔽或弄偏了。因為語言這種東西是很內化的,一個人用母語來思考是很正當的事情;可是正因為這樣做太簡單了,用母語的思考有時反而會把思考物件的本身看得太過於簡化,以為馬上就可以將思考的層面一一釐清一般,實際上卻是更墜入霧裡。再說,我也想多方了解其他國家的作者是怎麼看某件同樣的事情的,像那天我看的《終於悲哀的外國語》中,村上氏以他旅居美國的經驗,描述一個在美日人的,對於文化及生活上的反響(雖然那是屬於精英式的觀點),一個日本知識份子看待美國的觀點,和我們以我們的文化視角所見到的美國是很不一樣的。正因為成長環境背景的不同,對我來說他的觀點反而更能內化,更願意因之引發多於以往思考層面所不足的觀念,更進一步說,也就是文化上原本的隔閡,反而更能「旁觀者清」似的知道他的理念是甚麼(雖然有時是很懵懵懂懂的認知)。如果願意當作讀書會選書的話,這本之外,還有《村上朝日堂》系列的三本可以參考,當中的〈村上朝日堂嗨嗬〉雖最薄,卻最具有思考分量。


最後我想提那天我們短暫提到的「書籍封面」的問題,我會注意到這個問題,是因為麥田出版的《給父親的道歉信》(向田邦子著,這本也很值得推薦),書的內容很棒,翻譯也很流暢,但封面的東西非常礙眼。那些放在上面的文字可以自己搞一小篇短文放在書裡面了,到了那種惡劣的程度。一位日籍的文化評論家新井一二三,曾在自己的文章中形容,以她對中國近代文學的理解程度來看,向田邦子就如同大和民族的張愛玲一樣的地位。然後這個人家的感想,竟然成了推銷非讀向田邦子不可的廣告詞,成為一種強迫買書者非知不可的資訊。在這種商業競爭強勁又資訊大量化的時代,產生了那種怪獸般的文案,寫文案的人或許也很痛苦。只是這些被掩蓋在文案表面下的資訊,根本就是廢物般的東西,除了刺激讀者買書的慾望外,它只能就是單純做到「是廣告」的地步而已。我想真正想認識向田邦子所寫的文章,甚至是她這個人的話,難道就不會直接買書回家看,以及透過更正式的管道去理解這個作家嗎?想買書的人或許根本不想認識作者,純粹是因為受內容的吸引。我想問的是:這種強迫推銷式的資訊真的有存在的必要嗎?如果那本《給父親的道歉信》封面,只是放著單純的小圖,頂多附上一小段內文在封底上,連扉頁上的那些作者介紹只要單純重點提示一下,摸著那珍珠光澤般的封面看著,那封面會簡單的有多純粹,那不知會有多美?看著不知會有多享受?


真抱歉!我寫的東西很雜亂,毫無系統性,當作我的一種抒發,有興趣的話隨時歡迎和我交流意見及感想,祝好。

                                                                                                     

這篇文章寫於兩年前。W與J兩位是某天在捷運台北車站板南線月台等儒時,所偶然認識的兩位加入某個讀書會的朋友,把給他們的一些感想寫成的信轉貼在這裡,也算是紀念一段特別得到的友誼。

童年的旋律

有沒有曾經擁有過一首縈繞在心底許久的歌曲?那首歌一直深深的烙印在記憶的碑石上,偶爾會哼唱它個一兩句。但隨著時光的流逝,那首歌的記憶還在,只是隱約變得模糊了,本來還存在著那首歌的文本,也因為年代久遠,隱沒在時間的瀚海裏,不復得見。




「小公女セーラ」的原作故
事,充滿了異國風格和奇幻
的色彩。

國小的時候,有一部名叫「莎拉公主」的卡通片,它的日文原版主題曲就是其中一首令我魂牽夢縈的歌曲。該部卡通片的日文名為「小公女セーラ」,這是一部由英國女作家Frances Eliza Hodgson Burnett所著的小說「A Little Princess」改編成的卡通影集。劇中的主題曲「花のささやき」一直繚繞在我的耳邊廿多年。在廿多年前,台灣人對版權觀念還很陌生,加上當時的時代氛圍,日本的一切好像是一種禁忌,卡通歌曲都必須得配上台灣的作曲家自己編寫的主題曲,歌詞內容的幼稚程度及曲調的扁平實在令人不敢恭維。當時有一家名叫「新興」的唱片公司,就專門拷貝日文歌曲作成卡帶在台灣的唱片行飯售,我買了好多的卡帶回家聽,五十音就是那樣邊看歌詞邊聽歌曲一點一滴學會的。其中令我反覆聽了又聽的歌曲很多,「花のささやき」就是其中一首。只是當時因為買的是錄音帶,又是盜版的,因此時間久了,錄音帶本身被磨損得很糟了,後來新式的音樂播放器不斷推出,卡式的放音機也逐漸被淘汰,那幾卷錄音帶全部都算是報廢品了。

可是既然是童年記憶的一部份,就怎麼想忘也忘不了。那天洗澡時,嘴巴又突然哼出了「花のささやき」的旋律,我覺得很失望,因為似乎再也沒有擁有那首歌的可能,可是我靈機一動,還記得演唱者的名字,就由那個線索去尋找看看。一上了Google,鍵入關鍵字,還真的有一堆資料映入眼簾,我當然抱著希望,很緊張的仔細搜索,結果在某個網站上,再一次聽到了我遙想許久的旋律,而且非常的清晰,就跟當年我第一次聽到前奏時的震撼是一樣的。我一聽再聽,眼眶也發了熱,實在是非常的感動。我當時發了一封信給該站的站長歐達谷,試探性的詢問能否將「花のささやき」的音樂檔寄給我,然後我想:「既然有-花のささやき-這首歌,那麼該不會也有片尾曲-ひまわり-吧?」索性抱著姑且一試的心態,一起提出要求了。沒想到歐達谷竟一口答應了!而且還為了滿足我的回憶而感到榮幸,我真是太開心太感動了,所以我現在又重新擁有這兩首歌了。


我跟歐達谷說,為了紀念這一段情誼和重新得到那兩首歌的感動,我想將這個故事寫在我的部落格上,也得到他的首肯了。真是非常的高興。


文末,我將「小公女セーラ」的詳細資料網址貼在這裡(維基百科網頁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5%B0%8F%E5%85%AC%E4%B8%BB%E8%8E%8E%E6%8B%89&variant=zh-tw),供懷念這個卡通的朋友們參考。



星期日

一窩蜂

UNIQLO在台灣盛大的開幕了。當時在上海的我不清楚它的開幕造成了何種狂熱,只在臉書上看到親友告訴我「很誇張」,我大概就知道怎麼回事了。台灣人最愛排隊的那種天賦,再次被激發了出來。因為先前經過了媒體的炒作及渲染,一種說甚麼也都得搞一件穿在身上的心態,逐步的在人群中發酵蔓延開來。


就算是網路上已經鬧得沸沸揚揚,說廠商根本是把台灣人當凱子看,定價高得離譜的負面消息不絕於耳,卻也無損於消費者盲目的被從眾心理控制。


廠商在看到一下子即獲取豐厚的利潤後,原本可能只是測試市場水溫的標價,往後將常態性的成為定價,這個在日本便宜到翻天的平民品牌,在台灣也正式宣告了它開展了另一個經營模式。而這個模式卻是消費者所創造出來的,消費者掏出了大把鈔票購買廉價商品,還沾沾自喜的荒謬劇一臨,實在讓我對於只要掌控住人性,即能掌握住市場的說法更加深信不疑。


我在UNIQLO的上海旗艦店消費時,先精打細算了一下匯差,確定標價不至於高到離譜我才考慮購買,不過雖然如此,到過日本買過UNIQLO的人還是覺得大陸的標價偏高了點。考量到關稅或是該地的國民所得等指標性因素,商品的定價及定位在每個國家的意義就顯得很不同。像是COACH。


這是個本身質量不是很精細的品牌,和許多百年精品或是高檔設計師品牌相比,COACH嫩得很。更要命的是它是made in China。不是說中國製就沒質量,只是考量到中國的人力成本,再加上材料成本,東扣西扣,一個在台灣可以賣到兩萬元的COACH包,大概成本一、兩千元差不多。但是代理商偏偏把品牌定位在高貴的平民精品,這個策略顯然台灣人很買帳。同事到美國去的時候,很多人託買,買回來的價錢低到讓我吃驚!一個在台灣賣三四千的零錢包,在美國幾百塊錢就可以買到;一萬多的仕女包,四千元有找。當然,比起機票錢,在台灣買COACH比較划算,可是我們現在討論是廠商賺取利潤的行為是否公道?我們處於自由市場的經濟體系,廠商要怎樣開價賣物是他們的權力;可是如果我們一開始就抵制他們這種獲取暴利的方式,廠商下修商品價格也就並非不可能。


價格必需真實反映在價值上面,商品的存在才會有真實的意義,這是我抱持的信念。如同愛馬仕推出了五、六百萬元的Birkin bag,連我這個愛馬仕的擁護者也覺得離譜;唯一可以讓我信服的是它有錢也不見得買得到的特性。


所以在某些國家定出的標價荒腔走板、甚或是漫天要價的品牌,實在很難說服我在台灣為了他們當凱子。


然後回到人的天性上來。


造成以上的結果,讓我不禁懷疑:一窩蜂是人的天性嗎?如果人的個性有分成好壞,一窩蜂肯定是要被歸到壞的部分。


人多就雜,不管是嘴還是意見。大多數人愛往人多的地方去,大概是因為尋求認同感的原因使然。只是被大眾預期心理影響到後,卻喪失了自我,仔細想來是件很可怕的事情。我看過台灣引發過的蛋塔熱、Kitty貓熱、然後現在的UNIQLO熱,盲目的追隨流行之後,恐怕得到的是更大的空虛。新聞上說大陸廣州到佛山的捷運開通,政府開放免費乘坐,一天之內估計湧入卅、四十萬人,可見愛湊熱鬧和排隊也是血緣關係的使然。UNIQLO不是只開一個月、廣佛線地鐵也不是之後就要拆除,看到洶湧的人潮在電視銀幕上鑽動,有時候真的難免覺得,自己是不是很不正常。

星期四

鏡花水月

有天,
買了一個鏡子,
小小的,
可以放在手掌上,
被磚紅色的皮革包覆著的鏡子。

裡面,
有兩面鏡,
因為設計的關係,
我得以一次從兩個角度將我的臉一覽無疑。

很近的。

仔細端詳,
我的臉坑坑疤疤的,
好不嚇人!

但這臉也曾被人溫柔的撫觸過,
當臉被人輕撫著時,
心中的不安和暴戾,
置換成白色的花朵,
從胸膛傾瀉而出。

鏡中的我似乎不再是我,
眼神變了。

一切,
全在一瞬間,
成了不可知的過往,
也斷了我和未來所有的聯繫,
僅只這一刻,
他成就了我,
讓我感受到真實的存在。

僅只這一刻,
他讓時間靜止下來,
撫平開在肚皮上的花朵,
讓花朵的滋養滲進他的毛孔內,
進入他的肌體。

我成了他,
他亦成了我。

那面鏡,
看到了一切,
看到了他、
看到了我、
看到了那滾燙炙熱的
白色花朵。

星期一

橙劑

阿木拐著腿一步一步的走向我,我看得出他想奔過來,但是兩腿嚴重萎縮的他,拄著柺杖,連走路都顯得極為吃力。

第一次見到阿木是在兩年前,當時我受聘於一個國外的研究機構,和一些研究人員到越南中部的廣治省,實地了解越戰時期,美軍施放大量化學武器對當地所造成的影響。我是當中唯一的攝影人員,最主要的工作就是輔助研究人員,用影像紀錄下大筆在戰後還身受荼毒的老百姓。

越戰在我出生的前一年結束,儘管越戰的記憶對我來說算是個遙不可及的過去,可是當我踏上越南那塊土地,親眼見到戰爭貽害下的人民,戰爭的腳步又彷彿才剛走過。越南在經過殖民主義、共產主義的統治之後,現在整個國家普遍還是呈現民生凋弊的狀態,廣治因為位處南北越的交界,在越戰時期是遭受戰爭迫害最嚴重的地方,美軍在此施放大量化學武器,在地上掩埋大量的地雷,如今許多戰爭下一代的幼童一出生就是畸形兒,還有許多人因為當年遺留下的地雷而變成殘廢,總之我看到的是一個平靜的煉獄,表面上百姓的生活已經恢復平靜,但實地有許多不為人知的辛酸和沉痛仍緊緊糾結住那裡的人民,成為他們永遠揮之不去的惡夢。


阿木一家總共有六個人,除了父母親和阿婆外,加上他有三個小孩,他是最小的。我們的研究團隊當時在村長的引薦下認識了他們一家人,七歲的阿木最吸引我的注意,我注意的不是他嚴重畸形的雙腳,而是他腋下夾著斑駁的柺杖,一蹬一跳的,動作靈活的像隻小猴子,和其他孩子嬉戲的時候,一點也不顯得遲鈍或脆弱,尤其是他大笑的時候,總會露出一整排潔白的牙齒,活潑燦爛的笑容使我幾乎忽視掉存在他身上的痛楚。


2005年5月1日,越南胡志明市,4歲的Nguyen Xuan Minh。
美國在越戰中將包括橙劑在内的脱葉劑廣泛用於軍事目的,
導致越南出現很多殘疾兒童。圖片轉載自「中國攝影在線」
網站。
阿木生下來的時候雙腿就已經嚴重扭曲變形,他的哥哥既啞又失去了左手、姊姊下半身則只剩下臀部,他們一家三個小孩都是化學武器的受害者。當年美軍為了使打游擊戰的共黨軍隊沒有藏身之處,在越南境內灑下多達四千兩百萬公升的枯葉劑,許多人民不知道美軍施放的東西是一種劇毒,照樣暴露在有毒的環境中生活,且毫無防備,毒素不僅直接接觸人體,還滲入到土壤當中,使得殘毒跟隨著農作物又被吃到人的體內,毒上加毒的後果,就是產生大量肢體殘缺或是腦部發育嚴重受損的幼童。只是阿木家比較特別,三個小孩身體都是畸形,無疑加重了家庭的經濟負擔。不過我發現越是落後的鄉下地方,人民的個性越堅韌,老百姓普遍比較認命,也質樸無心機,很多有障礙孩童的家庭幾乎都選擇自己養大孩子,就算日子再困苦、條件再苛刻也一樣。


這次我來看阿木是帶著一個基金會的負責人和兩位社工外加一位翻譯。因為國內有許多將愛心送往偏遠地區的組織,所以燃起我想為阿木他們村子做點事的希望,很幸運的,當我在網路上提出構想的時候,馬上就有許多相關單位與我聯繫,因此我滿懷信心再度來到這個山裡的小村。


我們一行五人進到村子裡的時候,村民起先還對我們報以狐疑的眼神,翻譯人員說明我們的動機之後,有人就嚷嚷起來了。翻譯的李小姐說,他們大概以為我們是帶了好幾卡車救援物資的人道救援團,結果攏過來的人越來越多,任憑李小姐怎樣費口舌,還是有很多人拉著我們的衣服,眼睛裡充滿著極度渴望的眼神,請求我們給他們一點點的幫助。我們從自己揹來的背包裡面掏出許多零食送給小孩,各式各樣五花八門,糖、餅乾,連準備自己要吃的泡麵都拿出來分給大家。小孩子天真無邪的笑容讓李小姐的眼淚在眶裡打轉,突然,我瞥見了一個熟悉的身影,是阿木的哥哥,他咿咿啞啞的指手劃腳,很賣力的要引起我的注意,他確定我看到他以後,很高興的笑了。基金會負責人裴先生見到了村長,我告訴他要我去看阿木,這次來我帶了玩具和阿木最喜歡吃的翠果子準備要給他。


阿木的哥哥一路上拖著我,他沒法講話,我也不會說越南話,兩個人只有比手畫腳,喀喀的說著笑。到了阿木家,要先穿過一道籬笆,然後有覆蓋著青草,隆起的小土丘,再走沒幾步就來到架高的木房子下,他的阿婆和姊姊出來接待我,男女主人大概是下田去了。我為了兩年來首度見到這些老朋友而高興,我們就坐在進大門的台階上,我拿出了糖果和餅乾給兩個小孩,然後把玩具和翠果子也拿出來放在旁邊,詢問阿婆阿木呢?阿婆大概知道我的意思,不發一語的站起來,帶我下了台階,領著我從剛進來的路走出去,來到我先前看到的小土丘旁。


我慌亂了!這是什麼意思呢?小土丘裡面難道是阿木嗎?他被埋在裡頭嗎?為什麼呀?老奶奶很急促的想讓我知道發生了什麼,一邊說著越南話、一邊比畫著手勢,我腦筋一片空白,老奶奶猛然發出「蹦嘎」一大聲,震醒了我,我看到她開始哭泣。那種哭聲很乾,只是漫無目的似的哀嚎鬼叫。


我鼻子一酸,眼淚卻流不下來,只是模糊了我的眼,看著遠方將要西下的斜陽,灑在遠方的稻田塗滿一片金黃。朦朧中,我好似又看到阿木小小的身軀,被照耀成橙黃色一般的,從遠方向我跑來。

星期日

天生下來的「詛咒」

「遺傳」還真會開人玩笑!


從小我們就聽過「遺傳」這個詞彙,也大概一知半解的接受了學校的指導,例如豌豆苗之所以捲曲、子女和父母血型之間有一定規則性,這些都和遺傳脫不了關係。

 
只是學校教的只是皮毛,所謂遺傳的精妙點可是要靠我們自己才能去發現的;雖然大部分時間我們會發現遺傳並不是件很好的事,而且當我們年紀還小的時候,我們根本不知道遺傳中包含的劣根性要跟著我們一輩子。

 
我記得印象中了解遺傳是可怕的惡夢,大概就是我對自己的長相開始在意的時候。那時每天對著鏡子,就會怨懟自己遺傳到父親家的小眼睛和未老先衰的面孔,遺傳到母親的瘦弱和暴牙;對一個青春期的孩子來說,就像是掙脫不了的魔咒,連出門都覺得大家會盯著自己的醜臉看,為了掩蓋自己的自卑,我平常時候很少出門。

 
可是讓我覺得奇怪的一點,既然是遺傳,那我家小孩的長相應該和我相去不遠。遺憾的是,我兩個弟弟都長得一表人才(真應證孩子會越生越漂亮的道理),其他的堂表兄弟姊妹,年紀大的也都是長的漂亮瀟灑,年紀小的也是活潑可愛,好像只有我是怪胎似的,和其他人格格不入。拿我二叔來說,他滿臉橫肉,小眼睛塌鼻子的,偏偏生的一對兒女英俊清秀,皮膚又好,怎麼熬夜都不會長痘痘(這對愛熬夜的我來說真是憤恨不平)。後來年紀稍長才知道兩個堂弟妹原來都是遺傳到嬸嬸的優點,嬸嬸是個嬌小美麗又皮膚細緻的美人;雖然在他們家中大小事都是二叔發號施令,二嬸也只是個唯諾的女性,但是在生孩子的這檔事上,她可是扳回一城,把自己基因的優點全壓過她的老公,甚可說把她老公的基因全部剔除,讓孩子看起來像她一樣迷人。


不過我終究是太膚淺了,遺傳可不只是只有表面的皮相,它可以更深入的控制一個人,可以說人的內心或行事作風都可能遺傳自上一代。有些人常在不自覺的狀況之下做出一些令自己匪夷所思的事,明明那樣做會給自己帶來困擾,但就是不自覺的去做了,有時候這必須要追溯到遺傳內部的黑暗面。像我就發現自己遺傳到母親心軟和愛打抱不平的個性。有時看到一則新聞有人急需援手救助,就會難過到心情低落,接著開始數落那個人和我毫不相干的親朋好友,質疑他們為什麼不在第一時間幫助一個可憐人?可是仔細想起來那又甘我何事呢?有時覺得這樣的性格實在是很煩,甚至自己都覺得自己愛管閒事。另外,省錢貪小便宜也是令我惱怒,我媽從小節儉慣了,買個東西都要精打細算,買東西也要選有贈品的購買,雖然說節省是種美德,但我卻發現自己有好幾次為了贈品而買些不實在的東西,以至於家裡贈品一堆,卻怎樣也不知道該在什麼場合使用它們。這些都是遺傳給我造成的煩惱。


我還發現我們家三個小孩也都遺傳到母親容易暴怒的個性。前一刻鐘可能好好的,下一秒卻不知道被哪來的煩事給惹火了。像是情緒化的神經症,不過卻沒有嚴重到必須去看醫生的地步,就是脾氣比較暴躁一點。


這些問題我都認真想過,有時也想努力改進,但這真的不是一蹴可就的。拿抽煙來說,之所以可以戒掉抽煙這個壞習慣,完全因為它只是「習慣」而已,跟改正容易暴怒的「天性」是不能放在一起討論的。「天性」與生俱來,不是後天所養成的「習慣」,自然不能等足而論了。


可是我看大部分的父母,卻怎也不願意把孩子不好的地方歸咎到自己身上,好像是將來會給孩子一個口實,做不好的話怪罪到父母親身上就好;例如我成績不好,我媽會推說「我和你爸又不笨,怎麼你的功課那麼差?」之類的話,完全把責任推的一乾二淨,好像我們的腦袋不靈活,全是自己背負的責任。我也在路上看到很多這樣罵孩子的父母,孩子犯了一點過錯,就氣急敗壞大罵著「你怎麼這麼笨啊?!」「真不知道怎麼生你的?」這些氣話來。小孩子的自尊心是很強的,罵這些話的父母完全不知道,當孩子有一天搞清楚遺傳是怎麼回事的時候,他會在心裡反覆念著「還不是你這個笨蛋生的!」。笨蛋生出笨蛋是最簡單的遺傳學道理,既然是笨蛋的父母,當然不會知道這個殘酷的事實。


回到我自己身上。最近我發現我爸的頭髮越來越稀疏了,看到我二叔的時候也是,爺爺的頭上早就沒有幾根頭髮,曾祖的照片更是頂上精光。看來我越發現了遺傳的刻痕,就更會令我增加不寒而慄的不悅感。


「遺傳」,還真是令人害怕的詛咒。

星期四

絶対彼氏 〜完全無欠の恋人ロボット〜

什麼是最巨大的愛呢?擁有「無私」二字的愛,應該是最巨大的。


速水もこみち和水嶋 ヒロ兩大帥哥攜手合作,為這部漫畫
式連續劇增色不少。
速水もこみち演出的「絶対彼氏」裡面有闡述這樣的感情。說實在話,一開始以為這是部給小女生看的戲劇(有人在之前就推薦我看這部片子),不過日本人拍連續劇,哪是那麼簡單的。看了之後才發現,這裡面至少有幾個點是我認為可以深思的。


機器伴侶這個概念在上個世紀末,人工智慧日益健全的時代,就已經被提出了。只是這樣的感情基礎建立在非實際的狀態下,人腦對於感情的投射和實踐,不是現階段的電腦所能理解並剖析的,除非真的有像「絶対彼氏」裡那樣的完美男友,所以機器伴侶在現今只能以寵物的角色出現。我記得「AI人工智慧」這部片中,裘.德洛扮演的是機器牛郎的角色,可以隨著光顧者的喜好改變髮色和性器大小。每個人或許在下意識當中,都有自己對於完美伴侶的喜好設定,可是現實生活裡面很難有按照自己需要的,十全十美的伴侶誕生,如果以這樣的邏輯思考,到了人工智慧相對成熟發達的未來,每個人是否只願意訂做一個適合自己的伴侶生活呢?不過,機器人可不會老喔!「絶対彼氏」中,相武紗季最後也對速水もこみち提出這樣的疑問。所以和人工智慧機器談戀愛,在大自然生命的定律裡,永遠都是不切實際的。


「絶対彼氏」裡面的劇情和演出我不是很能接受,畢竟是漫畫改編的戲劇,演員的表現也較卡通化。不過在完結篇裡面,我仍眼眶泛紅。這整部片子如果除了因為可以看到很多帥哥而感到愉悅之外,對於愛情的看法也是很有一套見解。例如速水もこみち演的機器人動不動就可以把「我愛你」、「我喜歡你」這些話掛在嘴邊,很自然的說出來;相對的,由水嶋ヒロ飾演的真人角色就彆扭許多,他是不好意思隨時把「我愛你」掛在嘴上的。速水もこみち就疑惑:「喜歡一個人難道不說出來,讓他知道嗎?」這點我大表贊同!東方人對於感情的表達一向比較含蓄,但往往也就是在這種莫名其妙的堅持底下,喪失了許多原本可以開花結果的種籽。再來就是最後,速水もこみち演出的機器人知道自己的壽命將盡,於是希望相武紗季趕緊去追求自己的夢想,並且希望水嶋ヒロ能在相武流眼淚的時候,都能陪在她的身邊,並且承諾將在天上守護著她。劇中的速水もこみち是對相武紗季愛到有些偏執的機器人,最後當他有了自我意識,並且明瞭自己和人類的相戀是有多不切實際的時候,他選擇了將自己心愛的人交給一個他能信賴的人,並衷心希望他們能得到快樂和幸福。一般人很難做到這麼無私忘我,雖然這是戲劇,卻也很值得令現今這個社會,動不動就因為愛的幻滅而傷害他人的人作為借鏡。畢竟最偉大的愛不是愛得有多熱烈巨大,而是愛得有沒有尊嚴?有沒有為他人著想?只要是人,談到愛情往往會被沖昏了頭,但對於愛情的正面態度,仍需要不斷的去學習及摸索,這樣對愛情的付出才值得一提。


最後說個題外話,速水もこみち的確是迷死人,怪不得有人希望我就算臉無法像他(就算怎麼花錢整型都不可能啦!)至少身材也能夠結實點。唉~速水弟弟,下次少演一些需要裸露的角色吧!

星期三

猛男退卻

我討厭猛男。

不知道是什麼時候開始,周圍的男人全都以擁有一身肌肉為傲;沒有的,也會艷羨別人的那一身精實,怨嘆自己的「柔弱」。

 
誰說沒有結實身材的男人就是柔弱的象徵?排骨精或是赤條條的小白豬難道就沒有抬頭挺胸過活的權利?也不知道這樣的審美觀是怎麼佔據在大家的觀念裡,中國人不是不吃這一套的嗎?看看古代的美男子,有誰被描述成肌肉結實、外表粗獷的樣子?中國的美男子不都是面如細粉、脣紅齒白?


我們現在可以從古代希臘的美術作品看出,當時的男性幾乎都是身材高壯、比例符合古希臘創造出的黃金組合(如同日本人說的九頭身),最重要的是他們在某些特別場合(例如奧林匹克運動會)不穿褲子!雖然我敢肯定不是所有古希臘的男人都是一派健美身材,不過至少年輕人擁有一副雕像般的肉體是值得被大家謳歌的。


伸展台上的男模,肌肉精壯
的模樣,不知令多少人讚嘆
垂涎。
可是這原來也是人家西方老祖宗的審美定律,我們去跟人家湊啥熱鬧?!有人說肌肉男看起來比較健康、有朝氣、活力,這一點我完全無法認同。不是有句話叫「外強中乾」?可見外表看來健壯,實際上體質卻很虛弱的也是大有人在。我想現在全世界都興起男人看來要生猛這一套,無非是西方文化殖民的強制入侵。西方人把他們視覺化的觀點投射在人的肉體之上,男人就是要長成那個模樣才會突顯出他的魅力和價值。我們看到許多的國外影片,健壯帥氣的主角總是在最後戰勝腦滿腸肥的壞蛋、女人總是比較喜歡體魄強健的男人,認為這樣可以帶給她們安全感;伸展台上的模特兒個個身強體壯,這樣才有辦法穿出設計師設計出衣衫性感狂野的模樣。久而久之,猛男變成大家崇拜的對象、變成有男人味的象徵。


看準這波優勢,現在許多國外連鎖的大型健身中心也遠度重洋來到台灣,重新教導男人如何在現有的體態上面博取別人的注視和凌駕他人之上的優勢,男人鍛鍊自己的體格已經成為一種在優劣競爭下生存的方式。在這個世代,女人的身材不再是男人唯一品頭論足的目標,男人的身材也同樣要被同性和異性檢視,這對兩性平衡來看無疑有些助益。


奇怪的是,在這波肉慾橫流之中,我並沒有被沖昏頭,仍舊覺得精瘦的排骨精最讓我垂涎。當然,人一上了年紀,肌肉會漸漸流失成脂肪,加上沒有運動,隨時都可能變成白胖胖的肉豬;精瘦的排骨精想當然爾就是年輕男孩的專利了。精瘦的男孩大都斯斯文文,有的甚至帶有女性化陰柔的特質,這樣子的男人放眼望去,只有一個地方量多質優,鄰近的島國日本便是他們的集中地。日本女人不大喜歡猛男也是有道理的,瘦的男人比較能激發女性的母性愛,大和民族又是個戀慾癖奇特的國家,女人喜歡嬌瘦的男性不是太奇怪。有一點必須強調的,精瘦並不代表瘦弱,所謂「精瘦」是全身上下沒有一處贅肉,少少的肌肉緊包著骨架,皮膚再包裹著肌肉,骨肉勻稱,骨骼肌理一目了然,男人擁有這樣的體態才是最完美的。


我最討厭猛男的地方是他們練得不成比例的胸肌、二頭肌…等,這些部位可以由原先正常的狀態,搖身一變而成團塊狀的「肉瘤」。那些大肌肉的男人總讓我覺得他們除了那一身流汗後就像油雞樣的大肉以外,其他地方有的也還是那些大肉,尤其有的猛男練就一身肌肉,胸脯大的令人噁心,我相信不會有多少人願意去擁抱那不忍卒睹的肉體。這樣看來,胸大無腦這句話不只用在女人身上,男人其實也挺合適的;因為既然胸大不會令人想親近,執著於把兩個乳房練習的可以抖動且壯碩到令人咋舌,就像是畫蛇添足,毫無意義。


中國古代的美男子如果也是這副德性,他一定不配搭上「美」這個字。大觀園裡陰柔多情的白面賈寶玉,要是一身橫肉的穿梭在大觀園裡,周旋在十二金釵之間,該是多令人想吐的場面!曹雪芹一定知道,他為中國男人豎立了一個多好的典範;只是現在希望變成阿諾的想必比寶玉來的多。可惜!


我斷定大部分的人不會接受我這種「謬論」,西風東漸的結果使得多數人完全接納了「壯即是好」的觀念,中國的男人不能再柔弱,必須自強,自強的第一步就是把自己變成令我討厭的猛男;而我就選擇 繼續獨善其身,成為大多數男女眼中的異類,然後,一邊找尋我夢寐以求的排骨精。

星期一

讓火車載走哀傷

火車真是一樣迷人的東西。尤其對小男生來說,火車就像是不能褻玩的大玩具,只能遠遠的頂禮膜拜,如果哪天能坐上火車,更是會興奮到快要昏倒!

但隨著年齡增長,看到火車的興奮之情已經慢慢淡卻,小男孩長大了,體認到了每班火車的駛離也許都背負著一個傷心的故事。

讀大學的時候,男孩每禮拜都要從台北搭火車回家,在火車上吃著三明治和牛奶,心中雀躍著就快要回到溫暖的家了;假期結束後,又提著行囊步上火車,腳步卻變得沉重。不知道為什麼?兒時對火車的歡樂嚮往,有了極大的轉變,男孩知道那種對火車的幼稚情愫已經一去不返。

有一天,男孩踏上神州的故土,搭上了長途夜車,花了十六小時的時間從西安奔向北京,沿路只趁暮色看到了黃土高坡,也不曉得自己是否在車上和黃河擦身而過,一路上的景色不知千百年來劇變有否?只知道滿車返鄉的旅客,每人靜謐的等候,等候天一亮時回歸故鄉的懷抱。午夜時分,車子駛進亞洲最大的火車調度站鄭州,有三兩的旅客下車了,看不到車站調度線的繁複,列車繼續往前疾駛。到了洛陽已被寒氣凍醒,躺在硬臥上看車窗外的千年古都,對這大城慕名的驚鴻一瞥竟不是鮮豔嬌美的牡丹,而是漆黑傷心的車站。男孩惆悵了。

再過一年,男孩到了東京,拿著地圖和僅憑一些腦海僅有日文字彙,學著人家自助旅行。在日本這樣一個高度發展的國家,一切看來都是制式化,連坐在火車上的旅客表情幾乎都是一致的,就算是要歸鄉、離鄉,也察覺不出大家的心情是期待還是憂傷?看著沒有喧鬧聲、空間明亮舒適的車廂,男孩反而開始想念故鄉火車上的人聲和有點黏濕的地板。男孩第一次體會到鄉愁竟是那樣的惱人。

又過了一陣子,男孩變成男人。

每個提著行李的旅人,內心
都有一個屬於鄉愁的故事。
有一天,電視上播放著一個特別的節目,吸引住他的目光。節目是講述一班夜快車,滿載著要在車上過夜的旅客,從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晚上出發,順著鐵道一同奔向新的未來。思緒把男人拉回數年前他到日本的時候,面無表情的乘客並不是沒有感情的,不過是如果把那股感情表現在臉上,未免太過狼狽,與其如此乾脆把那樣的心情隱藏起來。那麼,在更早之前,一起在中國的夜班車上的那些人,不也是一樣嗎?靜靜的打著撲克牌、靜靜的看著書、靜靜的吃著冷冷的盒飯。難道忘了嗎?那晚正是農曆年過後的兩天啊!他們也不正把自己對於故鄉的思念壓抑下來了,做著沒有感情的動作、扳著沒有表情的臉孔,可笑自己當初的那絲煩惱鄉愁,其實輕如鴻毛。

節目裡的那個主持人,訪問著幾個年輕的大孩子,他們都是離鄉背井,到異地討生活去的,因為過新曆年得了幾天假,才風塵僕僕拎著行李,在當天下班之後就趕搭著那班夜車回家。幾個原本不熟識的年輕人,有男有女,攤開幾張報紙就地坐在列車廁所旁的小走道上,雖然擁擠,但幾個人身子彼此捱著,也能感受到存在的溫暖。他們喝著手上的罐裝啤酒,小聲說話。放低聲音不是怕吵醒其他已經安睡的旅客,而是擔心聲音大了,很容易讓對方察覺到自己的聲音在顫抖著,表露出心中的落寞和傷感。有個女孩說:「年幼時巴望著離開家去闖天下,等到離開了才知道家的好。」男人想到自己也曾有過這樣的感情。

很快的,新的一年就要到了,主持人看著手上的手錶,和那幾個年輕人一起倒數計時,一同邁向新的一年。沒有煙火、沒有歡笑,只是簡單的恭喜祝福,他們一同度過這一生難忘的一次新年。明天到了自己的目的地,就要和這些生命中短暫相遇的過客分手道別了,有人會在中途下車,有人則要跟隨火車直到終點。男人慶幸沒在那班火車上,否則自己的心定會醉死在那幾罐溢滿哀傷的啤酒裡。

火車要承載著那麼多的悲傷,恐怕也是它沒料想到的吧!有生命的話,火車願意背負著這麼大的責任嗎?也許當它感受到每個坐上它的旅客,心中都有一個故事的話,會不忍載走離鄉的旅人;但又想讓離家的遊子快點返家。矛盾的心態衝擊著內心,也許火車會吶喊著:「我不願看到傷心的人!我不願自己是部火車!」可惜火車不會說話,火車沒有真實的生命,它無法發揮關愛給搭上它的乘客,只能認命的跑著,把一車一車的心,載向旅途的最終站。

男人現在要仔細推算一下,才能記起自己的家是什麼時候搬到鐵道旁邊的。數十年的光陰過去了,早已沒有哪班火車幾點幾分會經過家門口的記憶,只知道每天都會有無數的人、無數的心,從自己的家門前飛奔而去。

星期六

黃色新聞

上午九點二十三分。



 
「這篇不行!得改。」

「不可能吧?!我花了好大功夫才寫好的耶!而且是你自己批准我的提綱啊!我現在怎麼改?況且我把能寫的都寫上了。」

「總之就是得改。你看看這內容,不夠聳動。不聳動就沒市場,沒市場我們白做工、白花錢幹嘛?就搞這些東西印成報導,上下期版面啊?」

「要不成你要我怎做?我已經努力達到你的要求了呀!該腥、該羶、該色,樣樣不缺,你老兄還不滿意啊?我沒輒。我早跟你說了,你要我臨危受命寫這些東西很難,我根本不是這塊料,當初跟你說這方面小李比我強很多。」

「小李?!就是因為他沒時間我才找你啊!人家家務事忙都忙不完了,我哪還好讓他蠟燭兩頭燒啊?」

「家務事??又是啥?又在外頭搞女人被他老婆發現是不是?」

「噓!你小點聲。這件事我們在這裡說說聽聽就好,出去當個屁,一揮就散,知道沒?」

「嗯,就說吧。很大條是吧?」

「他老婆不知道。聽說勾搭上了個有夫的。」

「嚇!真的假的?他也不要命啦!」

「對方丈夫派了徵信社跟蹤調查一個多月了,上禮拜兩個準備再到旅館打砲,當場就給逮個正着。可能會鬧到法院去。」

「那這事很大呀!怎麼辦公室裡都沒風聲,偏偏就你知道?」

「哎呀!還不就是上次幫大頭解決那攤以後得到了口碑嗎?小李那傢伙事發當天就打電話給我了,都已經半夜兩點了,我還特地到派出所去安撫他咧!」

「真倒楣!吃了嘴也不擦乾淨,露餡才活該被逮。不過你可好啊你~這下你乾脆憑這個專才去搞搞副業算了。」

「我靠!這種鳥事我才不想多沾,吃力不討好。就說大頭好了,上次除了律師費他自付,私下的運籌帷幄可是花了本爺我不少銀子啊!事後他不是不吭聲大氣,我只好認栽,活該我烏龜王八,誰叫自己雞婆,不要以後生個兒子屁眼我就謝祖宗、拜菩薩了。」

「那對方有開價嗎?」

「唔?開價?一百萬。」

「一百萬!他被仙人跳了吧?」

「哪曉得?反正當初他要冒那個險就得曉得要承擔風險。眼下這個世道這麼亂,不安分的人很多,但能吃乾抹淨的卻沒幾個囉!對了!你曉得大頭那個小的懷孕了沒?」

「八卦!我哪會知道這些,光忙你給我的東西就忙不完了,哪像你那麼包打聽。」

「是大頭自己跟我說的,要不我管那事做啥?瞧他好像還樂吱吱的,以後啊~兩老婆和小孩分他財產,他老祖宗我看就完啦!」

「哼!有錢嘛!有錢人家裡就愛鬧這一個,我看他恐怕也是樂在其中。」

「喂喂喂喂喂!扯遠啦!你這稿子的事還沒給我個滿意的交代咧!你說。反正你現在攤在桌上這個是不能過我關,你趕緊再想想辦法吧!稿校了以後就要排版送廠了,我已經都跟人家印刷廠說好,下禮拜一排給我們了,你現在到底怎麼辦啊?」

「嗯~要不我看這樣好了。」

「怎樣?」

「我把故事背景重新設定一下,就放在辦公室裡面你看怎樣?」

「辦公室??」

「反正故事來源很多啊!而且這種題材現在的都會男女百看不厭,剛剛你給我說小李的事給我很多靈感,我改一下,保證香豔刺激。」

「沒問題吧?」

「沒問題!就算當事人看了覺得有所影射也不敢承認啊!你說是不?」

「對對!呵呵!有理!好好,就照你說的辦,要快點啊!」

「我會,保證又辛又辣,哈哈!」

「哈哈!」



上午九點三十分。

星期四

他和她的對話

「我跟你們說,那張喜帖我一直不敢打開。蘇兒那女人,至今我都忘不了,哪能接受她即將嫁做人婦的事實。先原諒我抽跟煙吧!」
 
點著了手上的煙,繼續。
 
「原諒我在諸位面前吸煙,我覺得我煙癮變的這麼大,實際上有些精神耗弱的因素在裡面,歸根究底還是要回到蘇兒的身上,這樣說好像誹謗她、污衊她,可我說的都是實話。」
 
抖落了煙灰,繼續。
 
「時間回到五年前,和蘇兒是在一家店的櫥窗前認識的。那天她披著暗咖啡色斗篷,頭戴大紅開斯米毛呢帽,下半身穿著一件油污仿舊效果的淡藍色牛仔褲,腳踩黑色馬靴,我覺得她的打扮真是無可挑剔。唉呀!你們光看我這樣形容,是怎麼樣也不能想像她當時的風采。她在那家店的櫥窗前東瞧西看,眼精靈動的轉,我再仔細看看她的樣子,少說也有一百六十五公分吧!嘴唇豐厚,嘟噘起來的模樣讓人生憐,真可愛喲!」
 
咳咳!咳咳!繼續。
 
「接下來的發展也許有點老套,不過我們之間的關係的確是靠著老掉牙的愛情小說情節,一步步發展下去的。我還沒提過,我是在時尚界工作的吧!對於一個女人有沒有品味,從穿著打扮就可見端倪,用外表來論斷一個人或許膚淺,可是我看人很準,尤其是女人,經過我第一眼印象的確認,大都可以知道這個女人適不適合我。對了!你們很聰明,女人外在的條件,是我挑選她們的準則。臉蛋平庸的女人經過細心打理,變成迷人的尤物並非做不到;反倒是本就頗具姿色的先天美女,不打扮也是黃臉婆一個,會讓男人倒胃口的。我覺得這樣不看重自己外在形象的女人,哪有辦法把戀愛經營好。終歸一句就是懶!把自己的容貌馬虎過去的懶散女人,在男女感情世界的淘汰篩選生存法則之下,第一個就被淘汰出局。」
 
抖抖煙灰,繼續。
 
「我在櫥窗外盯著蘇兒發呆的時候,她就像隻被獅子瞪著的獵物一樣,立即察覺出週遭空氣的不對,她立即把頭轉向右邊,頓時和我四目相交。我心虛起來,把頭低下去,這下次她的確成了頭準備狩獵的母獅子,惡狠狠的看著我,接著,她快步接近我,離我越近,身上擦的“毒藥”味道就越濃。」
 
發呆了一下子,繼續。
 
「她一接近,劈頭就說我是色狼。我跟她說怎麼可以這樣誣賴人呢?她說從幾分鐘錢就注意到我一直在瞄她,我說我只是在瞄櫥窗裡的手袋,她不信,開始罵我。她罵人的語調不急不徐,也不像只咄咄逼人的茶壺,我慢慢欣賞這優雅的憤怒,陶醉不已。她看穿了我的心思,大剌剌的問我是不是喜歡她?我被她突來的話語震懾,整個人從美妙的現實夢境中驚醒。她轉而笑我沒膽,這樣子追求女人,會先被其他男人捷足先登的。」
 
「我也不是被嚇唬長大的,是啊!我就是喜歡妳,怎麼樣?相同的話我對很多女人說過了,也不多她這一個。我也直接的回應過去。她跟我說我恐怕養不起她,因為她是個物慾極重的女人,她今天出門的行頭就超過十萬。我問她是做哪一行的,她說是情婦。我說自己從沒跟過所謂的情婦交往過,但是我的工作還供得起她一個月小買個十萬塊,她嫣然一笑,回答我,成交。」
 
呼!長嘆了一口氣,煙只燒的剩下煙屁股了,把煙屁股捻熄在煙灰缸裡。繼續。
 
「蘇兒就是這樣一個爽朗的女人,所以我喜歡她不是沒有道理的。和我交往以後,她每月的花費也果真控制在十萬塊錢以內,從不超過。她說她的夢想是有朝一日,成為全國擁有最多HERMÈS的女人。我說跟著我是不可能的,她說可以再從別人的身上繼續撈。我參觀過她的公寓,不大,但是很精巧,衣櫃裡塞滿不下十個KELLY。鞋子、衣服、帽子,手套和許多的配件,井然有序的排列在屋內的每一個角落。雖然他搬來我這兒住,公寓還是固定每禮拜回去打掃一次。我慢慢發覺她是個戀家的女人,燒得一手好菜、會燙衣服、把浴室清理的整潔,也許你會說這是情婦該做的事,但是我覺得妻子也許才是最適合她的工作。」
 
再點了根煙,繼續。
 
「我和蘇兒維持這樣的關係,大概快四年。這期間我們很享樂,每禮拜固定做愛四次、兩禮拜固定上次館子、每個月固定和她去精品店採購、半年出國一趟。我不覺得經濟產生拮据,本來我也就是一個人過日子,空虛的時候交交女友,反倒是蘇兒過膩了這樣的日子。她慢慢覺得自己像個妻子。以前和別的男人出去,要買多少東西就有多少,連房子這樣的東西,也是某個金主不皺眉頭就買給她的。但和我在一起以後,開始怕我超支,開銷過大,買東西有所顧忌,滿腦子儘想著如何省錢,幫我規劃財務。我因為對於理財規劃很沒大腦,就把整個經濟大全交歸她操管;慢慢的,她開始害怕這樣的生活,也開始害怕她自己的轉變。終於…,」
 
不安的挪動了身體,繼續。
 
「終於在前年的十月二號,一個大雨欲來的陰霾午後,她提出要分手。我著急問她是什麼原因?我發現那時的我不能失去她,她和以前我所認識的所有女人都不一樣,我發現她是真真實實關心我,為我設想,是個既聰明又幹練的女人,如果我失去她,就永遠沒再有第二個蘇兒出現的可能,我苦苦哀求,但她鐵了心,去意甚堅。」
 
口氣開始帶點啜泣聲,繼續。
 
「她說她一開始根本不打算和我維持太久,只是我對她太好,她不忍心提出分手的要求,她說她也很喜歡我,可是她並不適合走入家庭,自己一個過的輕鬆愜意又自在,何樂不為?聽到她這麼說,我試著努力回想和她相處的點點滴滴,可怕的竟然是,沒有任何讓我有深刻印象的回憶,盤旋在她和我之間,難道是因為在無意識的狀態之下把她當成真正的另一半,所以一切看來都是那樣的平凡、不造作嗎?以前和我交往過的女人,分手之後還能記得至少一兩件和她們之間發生過的事;去過哪裡玩?為什麼吵架?乳房的形狀或者是送過什麼樣的禮物給她們?有些回憶甚至還像顏料滴在染布上一樣,暈開,然後佔據了大半部分的過往,惟獨蘇兒…。認清了這個殘酷的事實,原來自己根本沒有資格把那樣的一個女人強留在自己身邊,她不屬於我,她屬於所有的男人,除非她累了,倦了和所有男人玩遊戲,或許她才會安定。如同俄羅斯輪盤上的贏家,蘇兒就像跳動的小球,小球停留的地方,想必能讓看準時機下對注的男人眉開眼笑,下錯注的男人悔恨跺腳。」
 
又咳了幾聲,繼續。
 
「真背!」
 
然後,沉默了將近五分鐘。看樣子,他不想再繼續發言。

 
※ ※ ※ ※ ※ ※ ※ ※ ※ ※ ※ ※ ※ ※ ※ ※ ※ ※ ※ ※ ※ ※


遲到了將近一個鐘頭。

「對不起!對不起!因為籌辦婚禮,有很多瑣事要處理,所以來晚了,真是抱歉。」

喝了口桌上的水。

「先生,麻煩來杯檸檬汁。」

繼續。

「要問我和莫先生之間的事是嗎?呼!雖然不想繼續被這件事牽絆,但既然我來這裡了,就有義務把和他之間的事說出來,是吧?畢竟吃人嘴軟啊!呵呵呵!」

逕自笑起來,繼續。

「抱歉啊!我這人很愛笑的,認識我的人都說我有時候很不正經。和莫先生是在精品店外認識的,那天很冷,我記得。我站在那家店外的櫥窗前面,因為很不滿意當天自己的打扮,只好利用玻璃窗當中反射的影子,找出缺點,打算馬上買個什麼配件之類的,改變一下造型。當天最令我不滿意的就是一件斗篷,有流蘇裝飾,又是咖啡色,和我的髮型、口紅,跟褲子完全不配。哦!謝謝,哪。」

給了侍者小費,輕啜了一口檸檬汁,繼續。

「給莫先生看到我的醜樣子,還真是種恥辱,呵呵。現在想起來,他會願意對那種樣子的我示好,真使我受寵若驚。他很主動的說想和我做朋友,本來嘛,要不是他長得像某個可愛的男明星,看他抽煙的樣子,也要被我淘汰出局了。我不喜歡滿嘴煙味的男人。原本看他吊耳啷噹的樣子,以為是個沒水準的無聊男人,等到他和我攀談以後,我才發覺他是個談吐幽默,卻又帶點神經質的可愛男人。嗯,他的風度的確迷人。」

停頓了大概快三十秒,繼續。

「和他認識的第一天,我就去他家和他睡了,呵呵~很大膽吧!他在床上也是個溫柔的男人喔!喂!這段保留啦!不然我怕我男朋友看了會發飆。男人嘛!嘴巴上說沒啥沒啥,醋醰子卻比女人還大。當天晚上,我在他的床上和他聊了好久,聊彼此的理想,聊他的抱負,我突然有股想把終生託付給他的衝動。也許真的太莽撞了,我依偎在他的懷中良久。從來沒有一個男人的胸膛讓我感受到如此溫暖,好像被子宮內的羊水包覆著一樣,我像是回到了母親的懷抱,我哭了。本來是偷偷的滴下幾低眼淚,後來他發覺我好一陣子不說話,起身看我,終於克制不住自己壓抑的情緒,把臉埋進他的胸膛,嚎啕大哭起來,抽抽噎噎的,他問我怎麼了,我卻一句話都答不上來。」

喝了口檸檬汁,繼續。

「可能是我從小就沒媽了吧?」

又大口喝了檸檬汁,繼續。

「好酸哪!呵呵~從那天以後,我就住到他家去了,原先自己的小房暫時先擱著,為了他,我的開銷慢慢變小,也開始幫他管理規劃一些財務。我本來最大的志向,就是成為全國擁有最多HERMÈS的女人,但有一次看到雜誌上一些所謂社交名媛,她們所擁有的HERMÈS真是多到嚇人,沒想到自己真是不自量力的井底之蛙。莫先生雖然沒有本事實現我的美夢,但是他還是很盡力滿足我。和他相處久了,發現他一點脾氣都沒有,總是把我當成女兒一樣呵護,但就是不知道為什麼,既然他把我當女兒照顧,至少我會把他當成是父親的投射,可是因為我從小沒了母親,不知不覺我把莫先生當作我媽了,很離譜吧!」

把視線投向窗外。

「對不起,我閃神了。因為看到外面有個打扮亮麗的女孩子,穿的真是時髦,女孩子得利的優勢就在這裡,稍加打扮一下,每個看來都是那麼俏麗可人。莫先生當初就是看上我的打扮才追求我的,是他事後說的,好丟臉喔!我不認為自己很會打扮啊!只是順著直覺覺得該穿什麼?怎麼穿會讓自己高興?依循這個原則穿衣服,準不會錯的,而且我說過,這只是直覺問題嘛!大家都會。」

輕輕喘了口氣,眼睛靈動的轉了一下,繼續。

「其實,我是極不情願和他分手的。」

口氣變的黯淡。

「不過,我一向自由慣了。老媽子,有天覺得自己很像是個老媽子。一大早幫他準備早餐,他上班以後我開始整理房子,然後大概十點上菜場買菜,中午大半時間他不會回家吃飯,我隨便弄弄吃吃填個肚子。下午可能就是洗洗衣服,睡個午覺,等到快五點,開始準備晚飯。昨天燒過獅子頭了,今天就來個紅燒魚加芥藍牛肉,他喜歡吃紅燒牛筋,想到的話就得為他燉上個一整天。日復一日,剛開始覺得新鮮,慢慢也習慣,久了卻有點令我…,」

啜了一口檸檬汁。

「服務生,幫我加水。」

繼續。

「令我作嘔。生日那天,他從外面回來,捧著一束鮮花和蛋糕,我懶洋洋的坐在沙發上看電視,一進門,他就跟我說:『老婆,生日快樂!』又猛在我的臉頰親了兩下。霎時,我全身起雞皮疙瘩,頭暈目眩。憑啥?他憑啥以為我是他老婆啊?!我們只是同居,最能代表我們關係的說辭,大概也就是情侶一類的,我又沒嫁給他,誰是她老婆啊?」

激動起來。

「從那刻起,我發現我和他已經完了。我只想談戀愛,只想享受被人呵護著過日子,要我當黃臉婆,打死不幹!我有些朋友,看到她們被婚姻綁死,真的很替她們難過,每天伺候老公小孩,有些甚至跟公婆同住,那種生活非人啊!像是我來之前才和一個手帕交去挑婚紗,我一直給她心理建設,要她想清楚了再嫁,嫁了之後不允許後悔,哪曉得她告訴我說已經懷孕四個月了,我當場快昏過去,她還喜孜孜的呢!說老早想嫁給那個男人了,但男的每次只想和她打炮,她只好耍點詭計,硬是把肚子搞大了。怎麼會有女人這麼傻啊?真是。」

義憤填膺的漲紅了臉,繼續。

「現在是什麼時代啦!還搞女人要走入家庭那種老掉牙的論調,才真的會笑掉大牙。拿我媽來說好了,七歲時我媽自殺死了,我那酒鬼老爸一點都不傷心,我奶奶更可惡,說我媽死了少受罪;我媽那麼犯賤啊?她願意找罪受嗎?還不都是他們那些王八蛋給她的,如果她不嫁我死鬼老爸,現在不知是哪家的少奶奶哩!印象裡,我媽好漂亮啊!頭髮長長的,皮膚又白又細,笑起來的聲音好甜,可憐哪!好好的人年紀輕輕就死了,還沒三十呢!」

語調變的溫柔,似乎陷入深長的回憶。

「哎哎哎,說了些無關緊要的廢話,言歸正傳、言歸正傳。打定主意要和他分手之後,我的態度開始冷淡,在家不說話、不笑,顯得懶洋洋沒精神,他也看出我不對勁了,千方百計想逗弄我、想和我說話,但我的心已變成封閉的大門,我收回給他的鑰匙,不再為他敞開了。這樣的情況持續快一個月,他終於受不了,一天下班回來,我有氣無力的疊衣服,他甩開門,對我大吼:『我們究竟是怎麼了?妳哪根筋不對啦?』我無言。他突然一把衝上來把我推在椅子上,魯莽的褪下我的短褲,粗暴的扯開我的上衣,我更厭恨了。我沒反應,由他去,他看我像死人一樣,甚至不掙扎,沒有任何的動作或言語,驚呆了!他的眼神透露著無助和恐懼,那是他第一次那樣睜睜盯著我,從他空洞的眼神中,我驀然發覺自己並不認識他。我反問他:『你究竟對我了解多少?你能記得我身上哪裡有顆痣?能記得我擦什麼顏色的寇丹?能記得我愛穿什麼樣顏色的內衣褲嗎?』這些話像狠狠刮了他一耳光子,堵的他許久說不出話來。當晚,我就提著皮箱搬回我的小公寓了。以上,要的故事就在這裡了,應該滿意了吧?」

靜默幾秒。

「但有時還是會想起他…。」


※ ※ ※ ※ ※ ※ ※ ※ ※ ※ ※ ※ ※ ※ ※ ※ ※ ※
【策劃專題】
當前社會中的男女交往論。(包含情愛、婚姻的論點或看法)
 
【內容取材】
採訪對象為週遭朋友或是被推介之情侶。(多是擁有情愛經驗甚或是特殊者)

以上專題策劃,並附上一採訪稿,先請總編輯過目;如此專案可行,可盡速通知,迨加以研擬完整方案之後,將再行聯絡其他受訪者,安排採訪。謝謝。

星期二

綠提包‧一個秘密

她的厚唇給她帶來鄙視,人們不喜歡的理由是:當她噘起擦滿艷紅胭脂的嘴唇,就好像是要引人遐想,把她當作是個情竇初開、二八年華的少女看待。

可惜眼角的魚尾紋和微腫的眼袋,身材不只臃腫漸漸走樣,怎樣化妝打扮,都無法把她和妙齡女郎做一聯想;但有個形容詞說「老風騷」,她正給人那樣的想像,就算外表看來顯老,精神上卻依然抖擻。不管別人怎麼暗地貶責,依然故我的打扮仍是她面對世界最有自信的方法。


指甲上的寇丹只要一掉落,就得馬上補上新的顏色,CD、CHANEL、YSL,只要是有名的大牌都使用過,但是用來用去最喜歡的還是ANNA SUI,喜歡它帶有玫瑰精油的香氣,也喜歡它俏麗討喜的包裝,更喜歡品牌所散發一股天真的少女情愫。

不但是妝要畫得年輕,穿著更要符合心境,不可嫌老。價格較低檔的成衣,如NET、JOJO、SCOTTISH HOUSE,都要特別挑選可以露出大腿,要不就是特別緊繃、顏色粉嫩的款式。穿著越是大膽暴露,越是有機會吸引別人的注目。不過打扮成這樣還不算什麼,因為愛裝成年輕俏麗的小姑娘也就算了,頂多惹來別人的白眼;怪就怪在手上竟然拎著一個蘋果綠的超名牌提包,提包的款式高貴,價值也不菲,一看就是高檔貨,這種全身上下都是成衣但卻手拎個昂貴提包的不搭軋穿著風格,真是像一連跨越三道高牆那樣讓人覺得遙遠和摸不著邊際。

本來大多數人都以為那是仿冒的A品,等到掂在手上感覺到那份觸感,還有觀察包包四周的車縫線及蠟邊,打開提包裡面可以看到該提包製造工匠的編號和出產地,識貨的人馬上就會對眼前這個女子另眼相看;不過看到她一身打扮和俗媚的妝容,卻又令人忍俊不住地在心裡面噗哧一笑。曾經還有人知道提包的身價之後,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對她全身打量,她也習慣了,遇到這種尷尬就媚然一笑來化解。


提包裡面都裝些什麼呢?曾經有好奇的人向她詢問,她也很大方的把提包打開,倒出裝在裡面的東西,有化妝包、隨身聽、口香糖、香煙和打火機、零錢包、皮夾、濕紙巾、保險套、橡皮筋、髮夾、梳子,還有一張照片。她會喀喀笑的為好奇者解釋那些東西的用途,例如她喜歡聽些什麼類型的音樂、什麼時候用髮夾整理頭髮而不是橡皮筋、濕紙巾除了擦拭滿是塵土的臉以外還有更私密的用途。


單單就是對那張照片絕口不提。


據瞄過照片的人說,照片裡有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女人提了一個綠色的手提包,兩人相偕一起站在一處不知名的風景前。肯定是照片上的女人提著綠提包的緣故,才開始有那些繪聲繪影。如此以訛傳訛的結果,就有人說那女人是她,男人則是她的丈夫,也有人說男的是拋棄她的情郎。不管真假,這樣子的傳說從兩年前她開始出現在這一帶起就流傳開了。甚至有一陣子傳出她是黑道大哥的女人。但她始終維持個性上一貫的低調,不做任何說明或解釋。


撇開這些傳言不談,每天,她的穿著還是極盡性感暴露之能事,搔首弄姿的媚態只能說越來越大膽,某些常和她來往的人都漸漸有些無法招架,連說話的嬌嗲都會讓人開始掉雞皮疙瘩。原本她表現出來的一切大家都覺得新鮮有趣,後來大家逐漸察覺她的神態是刻意塑造出來,像要特地吸引別人注意的。大家覺得她身上慢慢出現陳舊的感覺,不會再好奇她的裝扮、她的神態,還有為何會到哪都拎著一個昂貴的綠提包。但,不是如此說來她就不再有製造話題的功能,大家仍對有件事是好奇的。


接著,突然有好一陣子,她消失在這一帶,沒有人知道她去哪裡,更沒人知道她的消息。大家也從原先彼此探聽詢問,到後來完全不聞不問。想來也無可厚非,畢竟她本來也像風一樣的飄來,現在再如風一樣的走,也很符合她神秘的個性。


有一天,有個她熟識的女將在工作旅社的長椅上發現了那只提包。女將四處尋找都找不到她,只好先把提包收下來,幾個月後她仍舊沒有出現,女將終於敵不過好奇心的驅使,打開了提包。


提包內空無一物,女將想從裡面找出些蛛絲馬跡,終於在夾層內發現一張已經撕成一半的照片,照片裡面是個男人,照片的另一半已經不見,女將端詳了許久,赫然發現一件事。照片裡面的男人長得和已失蹤許久的她好像好像……。

星期一

很難明白

這幾天看到了一篇關於女演員湯唯的口述報導,不禁讓我想起三年前,看了「色戒」這部電影的感想。


「色戒」是我近年來看到最棒的華語電影之一,雖然不是在大螢幕上親炙,但是面對著電腦,戴著耳機,看起來也是很有一番況味。


李安的導戲功力已經無庸置疑,但是我不知道他場面調度的能力也這樣出色。當然,他押對了寶,找到了湯唯來演出王佳芝(我無法想像先前甚囂塵上的徐熙媛或關穎來演出會有多麼不恰當)。ㄧ個舉手,一個投足,李安特意捕捉一些很細膩的部份,來挖掘主要角色內心世界,拍攝之美妙,真是令人看了寒毛直豎,內心產生極大的震動。


電影當中喧騰一時,大膽火熱的床戲,其實是為了戲劇的推演而必須的安排,因為有了這幾場床戲,觀者才會對於男女主角的感情產生確信。這一點上,李安也的確深刻切入了主角的內心世界。可惜卻因此被很多人模糊了電影的焦點。


李安是個很會說故事的導演,他的「臥虎藏龍」、「斷背山」,都讓人看後久久不能自己。除了很會敘事之外,蘊釀情緒的方式無可挑剔,說服力之強,令人很容易對影片中的人物產生認同。


音樂的搭配也很出色。「色戒」當中低迴的主旋律,一聽就讓人繚繞不去,能聽到一股無法捉摸命運的感覺。如果在戲院裡面觀影,情緒一定更容易被渲染。我尤愛當中的「The Angel」這段旋律。


不過李安的電影也常會有明顯的一點敗筆,即是找所謂的偶像男明星演出。王力宏在這部片子的演出即是失敗的表現,這個偶像在片子裡做的是“自己”,演的是偶像明星所愛表現的一種高不可攀的感覺,對照其他人演的都是劇中人,我真希望李安下次不要再迷信所謂的偶像明星(張震在「臥虎藏龍」的失敗表現同樣令人齒寒)。


反過來說,梁朝偉、湯唯,和劇中其他幾個演員的表現都很成熟,尤其是陳沖,雖然只是演出個「易太太」,可是上海話一出口,就讓人直覺「薑是老的辣」,吳儂軟語的,無怪乎在我心中,她的確算是中國近年來最棒的女演員之ㄧ。盧燕和何賽飛雖然也只在片中有幾個短短的鏡頭,但也令人印象深刻,盧燕的眼神還是那麼令人懾魄。可是最令我可喜的還是湯唯!李安近年來為華人世界挖掘了兩顆璀燦的明珠,前有章子怡(雖實際上她應算是張藝謀發掘,再藉由李安捧紅的),再來則是湯唯。湯唯雖然長得不算頂美,但氣質脫俗,最難能可貴的是,初挑大樑就能把這麼複雜的角色演得這樣好,我看著她在影片中的表現,真有說不出的激動,心中真是吶喊著:「感謝李安!」湯唯的演出很自然,不露斧痕,把對於陷在「情愛」和「忠誠」中游走不定的靈魂演繹得絲絲入扣。看到最後,對王佳芝的認同已經很難被推翻,反而覺得那些利用她要達到目的的男人們全都是窩囊廢 ,令人痛恨(包過鄺裕民在內,他們最後都被槍斃,這令我大快!!)。


王佳芝在故事中,其實是個內心很複雜的角色。一開始是個被父親拋棄的女學生,懷抱著會被父親接去英國定居的不切實夢想,但是戰亂使她捲入了人性的洪流。他對鄺裕民暗生情愫,但無奈鄺是個窩囊廢,不知道是腦海裡只單純想著革命,或是他根本膽小到有愛卻說不出口(是為了怕破壞偶像領導者的地位不?!)。等到機會錯過,她已經和易默成接上了線,成了易的情婦。雖然王只是情報單位安排的一顆棋子,但是她卻產生矛盾,不知對易的感情是否已變為真實?這一切都是因為她一再成為被拋棄者,被父親、被鄺裕民、被安排她下一步的同學們,甚至連她的第一次性關係都那麼不情不願,顯得既可笑又惱人。在這種情況下,王佳芝還能是自己嗎?顯然是不能的,縱使勾引易默成是個任務,但是於私,卻成為她對寂寞的解脫,她終於假戲真做,最後步向了毀滅。不過結尾很棒的一點是,最終王佳芝並沒有背叛自己對於愛慾的信仰,她知道她是真的愛上易默成,因此那一聲「快走」,顯得多麼充滿愛意憐憫,卻又那麼的不情不願。或許她不怕死,她怕的是曾經成就她生命真實的那一段,那個男人的死。她知道那男人一死,就算到了英國去,終究無法逃脫自己被自己的譴責,而成為永遠的行屍走肉。與其如此,王佳芝選擇了最後的路,她要原先控制她的易默成,反過來被她的幽魂生生世世的控制著。易默成很可憐,他被王佳芝玩弄了感情,那麼不輕易相信別人的他,相信了一個吸引他的女人,給了她愛及身體,最後還被她給了原本該被奪走的生命。當劇末他聽到鐘聲響起,心中一片聳然,他眉頭一皺,心頭一緊。電影沒演出後續,但只要對愛慾有過體悟的人都明白,那代表的是什麼。


年輕的同事告訴我,這是一部非常難看的電影,她有朋友甚至說噁心。這應驗了我上面說的話,沒有體驗過真正的情愛,沒有到某個特定的年紀走過了一遭,愛是什麼?恨是什麼?很難明白。


文末,我轉載湯維的口述訪談,藉以對此認真的女演員,致上最高的推崇。

                                                                                               

口述:湯唯
整理:李唐


很多人覺得我是花瓶,實際上並沒有什麼實力。

湯唯素顏照。
不是絕色的美女演員,但是
靈動的大眼,流露出的聰慧
和自信卻少有女星能企及。

我有自己的底子,而這些底子長久以來被大多數人忽略了。我憑藉自己的實力考進中戲導演系,剛入學就做了職業模特;大學期間,還學了表演、播音、美術,獲得了羽毛球國家二級運動員資格;我演過電視劇、話劇,做過話劇編導;我拿過很多獎,雖然不是什麼國際大獎,但這些獎項印證著我一步步的腳印。

《色戒》在成就我的同時,也輕易將我此前的成績輕輕抹去。我的過往無人提及,彷彿我是一個空降兵,直接落到了金馬獎的頒獎臺上。送給我的形容詞都是幸運、機遇……,這些與自身努力無關的字眼-——我的確很希望成名,但不是以否定自己的付出為代價。

然後,我被封殺了。我很冷靜地盤點大紅大黑後的收成:金馬獎最佳新人獎、某化粧品廣告代言、花瓶、一脫成名、過火表演、對青少年有不利影響……,我就像上證A股,瘋狂地衝到了歷史最高點後,稀裏嘩啦地崩了盤。

我選擇出國一段時間,不是逃避什麼,只是不想總有人喋喋不休地追問我未來的計劃。在我看來,未來,不是說出來的,是做出來的。

我去了英國,帶著全部身家:《色戒》片酬50萬,廣告代言費80萬。簽合同時說好代言費600萬,可新廣告沒播幾次就被叫停,雖然我可以坦然將這600萬稅後的480萬據為己有,但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我最終退還了400萬。

出去之前,我不知道要在國外待多久,也不知道這筆錢能用多久。但我不發愁,我覺得,我一定能讓自己過得很好。

我本打算找個學校讀書,去了才發現很不現實。首先,英國的藝術院校,對學生的基礎要求很高,雅思成績要在6.5分以上,托福至少要在1550分以上。我的英語水平遠達不到可以被錄取的要求。其次,英國學費高,哪怕是倫敦藝術大學這樣的公立高校,對於正規錄取的學生收費也在每年1萬英鎊,對於我這樣的自費生,則是3萬~4萬英鎊。

我掂量了一下錢袋,打消了自費就讀的念頭。接下來我找了個語言培訓班,專攻英語。我的目標是以好成績爭取到全額獎學金。我打聽得很清楚:倫敦藝術大學的最高等級獎學金是每年1.8萬英鎊———有了它,不僅可以免費上學,還能從中賺到所有生活開支。

之後,我開始考慮經濟問題。手裏的錢在國內可以買一套房子外加一輛車,可在英國,不過是一個白領的年薪水準。而我,還不知何時才有賺錢的機會,所以,我不想動用這點老本。而我知道,只要一個人肯開動腦筋,就肯定會想出兩全其美的辦法。

我在大學學的兩樣東西派上了大用場———美術、羽毛球。在英國,街頭藝人是一份很有“錢途”的職業,只要有一技之長,且可以在街頭展現出來,就能獲得回報。

我的第一次“賣藝”是做街頭另類時裝秀,我用舊報紙撕出大概的衣服樣子,再用大頭針別在身上。我穿著紙衣服,站在街邊,面前擺個帽子,就算開始營業了。為了配合時裝的色系,我撲了厚厚的粉,畫了個類似日本藝伎的粧。看我造型奇特,創意新鮮,不一會兒路人就開始熱情地投硬幣紙幣。我腰裏別著MP3,塞著耳機聽英文歌,姿勢擺累了就換一種。在路邊站了兩小時後,我有了26英鎊55便士的收入。

在英國人眼裏,任何與創作有關的行為,都被視為藝術。我用油彩在臉上畫出京劇臉譜,有錢收;拎一桶水,用海綿做的毛筆在人行道上寫書法,有錢收;搬一張椅子,替路過的人畫肖像,也有錢收……,每天抽出兩個小時,琢磨個點子,總能有幾十鎊收入。這些錢足夠我每日開銷,這些錢也讓我在英國的日子漸漸不那麼拮据。

除了“賣藝”,我還“賣身”。打羽毛球給我帶來了更高收入。

在英國,人工費非常昂貴。我找了一家俱樂部,跟駐場教練打了一場球,再跟老板談談,就成了俱樂部的兼職陪練。每小時80鎊,老板收取20鎊的管理費,我自己凈賺60鎊。每周大概陪練15小時,收入900鎊———正好承擔了房租和上語言班的費用。

就這樣,到倫敦一個月後,我就從吃老本變成了自給自足。這種自給自足,不僅給了我安定的生活,還讓我變得更加自信。

來到倫敦4個月後,我接到一個陌生電話,是韋恩斯坦兄弟電影公司總裁Bey Logan打來的,說想初步接觸一下,看看有沒有合作的可能。

一個星期後,當我正裹著一次性桌布改造的“時裝”在街邊表演行為藝術時,Bey Logan笑瞇瞇地出現在我面前。他稱讚我極具創意和美感,我們進行了第一次簡單的交流。讓我最開心的不是他的誇讚,而是我可以很流利地用英語與他溝通。我們聊了一刻鐘,然後Bey Logan邀請我一起吃晚餐。約好晚餐的時間地點後,他離開時,在我的帽子裏擱了一張100歐元的紙幣。他說,作為合作夥伴,他請我吃晚餐;作為路人,他為我的行為藝術買單。

做街頭藝人和羽毛球陪練終歸是賺小錢,我覺得我的才幹不止於此,所以,我將目光瞄準了我的老本行———專業模特。

因為有Bey Logan的引薦,我認識了英國本土的影視界資深人士,通過他們結識了一批在英國有名的化粧師、形象設計師,最終聯繫上了每年都與“倫敦時裝設計周”有固定合作的服裝設計師加雷。

我告訴加雷,我曾是專業模特,有豐富的舞臺經驗,而且我有著他麾下別的模特不具備的東方神韻與氣質。我把自己的寫真帶給他看,我相信那種側面特寫、嘴唇鮮紅的老上海風韻足以打動任何設計師。

我成功了,2008年的“倫敦時裝設計周”上,我成了加雷的“御用模特”。我穿著他最新設計的歌德式面罩時裝,走上了時裝發布會的T臺。我沒有經紀人,價碼是我跟加雷親自敲定的。我做了一周的模特,拿到的薪水是2萬歐元。

加雷對我非常滿意,在他的幫助下,我先後認識了眾多國際一線品牌的設計師。可以這麼說,只要我願意在英國時裝界發展,我相信我會在短時間內成長為最受關注的時裝模特。

正當我為前途做著樂觀規劃時,我接到了來自香港的電話,因為“優才”計劃,我獲得了香港居民身份證,港方邀請我前去發展。

在香港迎接我的,是與張學友合作新片《月滿軒尼詩》的合約。準備出演新片時,我不得不再次去補語言課,因為我的粵語很爛。我覺得,在一個新環境,要想獲得良好發展,與人溝通必不可少。身邊的人都講粵語,我改變不了這個環境,就只能去適應環境,因為無論在什麼時候,都是適者生存,人只有融會貫通,才能走得更遠。

星期日

瘋婦

搭車的時候,鄰座好死不死,坐上個瘋婦。心情本來就因火車誤點半個鐘頭而煩躁不堪,剛染大病身體未癒的我,整個人的腦子都快脹裂。

我覺得我不是我。

坐上了座位,把包包攤在大腿上,拿出本書開始翻閱,坐在窗邊的我被太陽照的睜不開眼睛,索性戴起了墨鏡,自顧自的讀起書來。

鄰座的瘋婦開始「行動」了。首先,她先自言自語一陣,隔著走道,和另一旁的女孩高聲談起話來,女孩沒有理她。她自討沒趣,看著牆上的挂勾,換著對我說:「不好意蘇啦!偶把雨傘挂的到促。」我用眼角餘光瞄了瞄,可不是嗎!兩把大紅的花傘,外加一個暗紅的包包,大喇喇的侵犯我的視覺空間;加上她那滿口怪腔怪調的國語,還有一種故做無辜,像是要惹人憐愛的語氣,在在使我心中更加反感甚至作嘔。

我因爲頭痛欲裂,腿上又擺著個大包,坐的已經很不舒服,蠢蠢欲動的鼻涕,也想趁著我低頭看書時,從鼻孔中傾流而出,故我只能維持著把書拿至和我臉平行,離目兩三吋的怪異姿勢;這麽一來,鼻涕是不會想流出來,反倒是肩膀開始吃不消了。在我開始痛苦的當下,瘋婦從她腳下的大塑料袋裏,拿出一塊可能是麵包的東西,開始大嚼大啖起來。不純正的巧克力味夾雜著她嘖嘖的吃聲,我竟然有股想打她的衝動!這個瘋子真令人討厭。

旋即我被自己的意念吃了一嚇!怎麽我會想對一個連自己在做些什麽都不知道的人動粗呢?我一打下去,反而變成是我失去理性,發瘋的豈不是自己!?再說,她真的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麽嗎?也未必,至少她知道自己肚子餓了想吃東西、至少她還記得她的塑料袋裏有塊東西讓她充饑。誰說她沒有自覺意識呢?我覺得自己竟有點迷糊了。不想了!不想了!頭已經夠疼,還要爲自己辨證些什麽?

當我腦子一片空白時,瘋婦像是想到什麽,停止她的吃食動作。說實在,我雖然還拿著書,但是注意力卻已經轉移,我逐漸對她産生點興趣,想看看接下來她又要幹些什麽?她把腰一彎,又把放在腳邊的大塑料袋拿了起來,專注的往裏掏了一陣,拿出了幾個小塑膠袋,先試問我,「藥要怎麽粗?」原來是藥袋。我沒看她,隨口吐句,「就吃到嘴巴裏啊!」她可能認爲我是白癡,誰不知道要吃進嘴巴?遂轉身問向走道邊的鄰座女孩。「小姐,仄個藥要怎麽粗啊?」她說話是一字一字,很用力堅決的從喉嚨吐出,只是太不標準,令我很想糾正。那一端的女孩終於有了回應。「我看看。」我的心開始撲通撲通跳,等一下該不會又要問我一次吧?果其不然,她不肯把藥交給女孩,把頭轉向我。我因爲戴著墨鏡,外人看不出我到底睡著醒著,但我手上還拿著書,睡著的人不會拿著書睡吧?她把身子前傾側彎,又把頭轉向我,墨鏡後的眼睛也稍微斜斜看了看她。「偶兒子叫偶粗藥,但訴偶不租道要按怎粗?」她發現我在注意她,把藥袋子拿的更靠近了。她相信我嗎?我拿下她的藥袋子,她會有啥反應啊?我想試試,二話不說,把藥袋子抓了過來。她又開始念了。「他們縮早上粗、中午粗、呷飽飯粗,偶都不租道,要怎麽粗啊?」她等著我回答。我看了看,總共有五個袋子五種藥,一包是早飯後吃、兩包是早午飯後吃、兩包是三餐後吃。五包藥用釘書針釘在一起,而且夾雜在一塊兒,也就是說第一包是早午飯後吃的,第二包卻是早飯吃的,再下來是三餐吃的,沒有一個排列順序,我估計她是不識字的,所以她根本不可能照著外包裝的標籤服藥。我不知是什麽心態,突然順手就把五包藥拆開了,一邊對她念著,就像是很不耐煩教一個小孩。「這是早飯後吃的、這兩包是早午飯後吃的,這兩包是三頓飯後吃的。」我一邊說,一邊將藥的順序排列起來,然後交給她。「聽無沒?」她把藥接了過去,發出一種難聽的,很矯情的笑聲,像是要掩飾心中的不安。「阮兒子說要吃,但是我不會…。」然後她想理出一個頭緒,把我剛剛告訴她的,跟手中的藥包兜在一塊,只是藥包被我弄散,她更不知道怎麽分類了。她不說話,像是等我再繼續跟她說些什麽,我眼角瞥到她的眼神,她的眼神出現怒意,好像是我把她記憶中,吃藥的次序打亂了;而我卻無動於衷,不負責任的繼續看著我的書。我想她不會對我的態度突然發作動怒吧?諒她不敢!心中竟沾沾自喜、洋洋得意起來。車廂中其他等著看笑話的人啊!恐怕你們要失望了。剛剛大家或許還在等著,一個跟瘋婦坐在一起的人,等一下會不會如坐針氈似的,從座位上落荒而逃?或是瘋婦會不會對坐在她旁邊的人,做出什麽樣的舉動?結果呢?我不僅沒事,還一臉蠻不在乎的模樣,我有種勝利者的高傲和喜悅。

一陣突來的頭痛,很快把我從這種飄飄然的心情中拉了出來。我高興什麽啊?我現在因爲身體的不適,使得自己的心智有種墜入迷霧中的感覺,剛剛的舉動完全是出於我的自願嗎?那種鄙視、不屑,通通是真正的我所要傳達給瘋婦知道的?還是只是一時被體內的病毒迷了心竅,糊裡糊塗自以爲高人一等?我猛然想起以前曾有過兩個令人可笑的願望,其中一個就是變成瘋子。我曾覺得變成瘋子是件浪漫的事,可以用異於別人的眼光看世界及生活,一般所謂的正常人會怕你,瘋子身上的一切是那麽與衆不同、那樣的溢於言表。那段日子,曾想把自己逼瘋,胡思亂想、給自己施壓。常聽人說瘋子發瘋的原因,有的是因爲失戀、有的是遭受失敗打擊,好像都是很平常的理由,好像那些人說瘋就瘋,轉瞬間腦袋瓜子就不正常起來,發瘋竟是件這麽容易的事,爲什麽就我那麽難以如願?想想看:那些人原本並不一定希望自己發瘋的,何不把那恩典賜與我?讓我一嘗瘋狂的滋味。拿現在來說好了,因爲自己這麽轉念一想,開始羡慕起瘋婦。她把自己隔絕起來,跟現實的世界築起一道藩籬;只是,那只是她的心智,於形的方面,她還是和我們一樣,生活在普羅世界,這麽一來,瘋人和一般人的差異,就不算很大了。我一直想與普通人有所區隔,既然成不了大功大業,選擇一個最簡單,也是一般人最不會想要的方法,我的夢想才能實現。發瘋是逃避現實的消極方法,這是對瘋子的一種人格和精神上的屈辱;他們並沒有逃避,也並沒有被殘酷的現實擊敗,他們有的,是以另外一種嶄新的方式,來擊破現實強壓給他們的不堪。回頭看看我自己,到了現在依舊一事無成,每天混吃等死,週遭及意念上的壓迫感無處宣洩,遂使自己生出遁入另一個虛幻世界的念頭,也不是沒有道理的。

傑里柯的「慾望偏執狂」是
浪漫主義時代的畫作。這幅
極具渲染力的作品,站在她
的面前,彷彿可聽到畫裡的
瘋婦正在喘息呻吟的聲音。
故宮在數年前舉辦了一次繪畫展,裡頭有一幅畫吸引我的目光,使我久久不能離去。那幅畫是傑里柯的「慾望偏執狂」。畫中的主角是個精神病患,傑里柯當時是個對精神病學有研究的專家,他以精神病院為主題,畫了許多病患的浮世相,「慾望偏執狂」中的老婦是其中之一。我驚嘆於畫家精準的捕捉住人物的神韻、姿態,畫中的老婦初見時,的確會被她充滿血絲的雙眼嚇住,那雙眼是那樣炯炯有神,像是要人震懾於她的逼視之下。不過再細看之後,卻會發現那雙利索的眼睛後面,藏著的是無助和恐懼。老婦令人震撼的雙眼,不過是為了掩飾內心焦躁不安、惶恐終日的情緒。可悲的是,這樣一個無邪的人,看在其他人眼裡,卻成了貪婪、可怕的象徵;很多觀賞者就誤解了老婦的眼神所要透露出的真正意義。我想著,畫裡面的老婦是百年前確實存在的人物,她也是和我一樣,為了想出走於俗世,而逼使自己發瘋的嗎?今天的我如果瘋了,不會有畫家仔細捕捉我的神韻,相反的,想把我抓去做臨床研究或實驗的醫生,只要花個幾秒鐘,就能把我瘋癲的樣子擷取到一張冷冰冰的相紙裡。想到這裡,不禁令我毛骨悚然!那個畫中的瘋婦,百年前有個研究過精神病學的畫家,或許仔細聆聽過她的囈語、或許為了畫她而曾關心過她,甚至在百年後,當她的肉體化為一堆枯骨,但靈魂和精神卻被保存下來,讓後世的人經由另一種形式去認識她、憐憫她。假使我現在真的發瘋了,我絕不可能像她,用發瘋來「流傳千古」。我只會變為沙漏中的一顆細沙,埋沒在時間的洪流裡吧?

多孤單啊!不敢了,不敢想下去了。百年前當瘋子是件浪漫的事,現在的我可不敢打包票!

我轉過頭去,旁邊的瘋老婦不見了,是下車了嗎?沒有!當我起身上洗手間時,發現她坐在離我身後幾步之遙的空位上,雙手緊抱著東西,身體有點蜷縮著,直楞楞的雙眼銅鈴大的盯著我。好像是畏懼我會發狂,突然一口吃了她一樣。

星期六

藍色‧自由

已經逃亡兩年了。


逃亡到現在,這個禮拜是我亡命過程中,最孤單的一段時間,沿路上連個鬼影也沒有。


在兩年前的之前,我擁有生命中美好的一切。我有個愛我的人、擁有資本雄厚的公司、有六台好車、有間坐落在海岸旁的大別墅。


其實我很怕海的。它靜的時候我怕,它狂的時候我更懼。可是在城裡住久了,愛我的那個人厭倦了,他想要有個更隱密的空間,一個好似與世隔絕的處所。他希冀我們一起搬到國家靠海的另一頭,為了他,只要是能讓他高興的所有,我都願意去做。我們從擁擠的大城市搬到空無一物的小城鎮,剛開始我很不能適應,尤其是靠海那麼樣的近。


每天喚醒我的不是鬧鐘。天氣好的時候是波光粼粼的海面所折射出的一道道光芒;天氣壞的時候是從海面狂嘯奔來撼動落地窗的海風。我總覺得海不管是安靜是暴怒,隨時都像要把人吃到肚子一樣。小時後我曾經到海上的郵輪渡假,那一次並沒有遇到海難之類的天災,有的只是人禍。我親眼在船上看見感情已經不睦的父母爭吵之後,母親活生生的被父親扔下海,父親後來被捕入獄死在裡面,我承繼了大筆的遺產,也失掉了我對父母的記憶。印象裡面他們二人的形象早已隨著那趟旅程遺失在大海上,埋沒在冰冷的海水裡。大概是因為那種不安的記憶,造成我對大海莫名的恐懼。


我心愛的他偏偏歡喜於可以瞭望碧海的這裡。他喜歡和我在面對大海的臥房陽台上喝咖啡和看報、喜歡和我在面對著大海的床上四肢緊密蜷曲的相擁做愛。可是就算是做這麼美好愜意的事,每次我還是會無意識的抬起頭來張望,有時甚至冷汗直流。漸漸的我喜歡到遠處出差,本來出差這檔事交給秘書或是特助去辦就好,可是我發現我不能長久待在那裡,待在那個隨時隨地都看得到海的小城我會發瘋也未有不可。所以我要假借必須有非我不可的理由逃離這裡,回到原本已習慣的擁擠的城市去稍作喘息。


可是我完全不曉得我離開大都市太久,大都市的人事物變得更壞更糟,我已經失去招架的能力。


先是時勢變得很不好,公司的狀況也開始出現問題,我越來越沒時間回到靠海的那一頭,很長時間我都在這裡處置一些讓我焦頭爛額的爛攤子。後來傳出耳語,說我和某些人士特別親近,也將公司的資產大筆轉到國外以降低破產的風險,這些空穴來風的污衊讓我被當局視為離經叛道的危險分子。開始時我只是在調度資金上有些困難,後來隨著小道消息越傳越快,繪聲繪影到使我的財產超過半數莫名其妙被查封,我的資產有將近八成被凍結。找了許多有力的後台人士仍是無力回天,他們私下告訴我,我的競爭對手們和當局的關係都很良好,搞垮我,將來海外的市場就可以對他們優先開放,他們下一步的目標就是要把我拘禁起來,將我的整個產業充公。為了無中生有的事端和他們的貪婪,我被迫逃亡。可笑的是,逃亡是被他們暗中認可,希望我這麼做的。


我被迫拋棄所有。我最愛的人、我的朋友、父母留給我的遺產、還有我這幢靠海的大別墅。


眼前的別墅已經人去樓空了。我翻過圍牆跳進去,裡頭一團凌亂,翻箱倒櫃之後的堡壘已經殘破不堪,昔日和我共有此地的愛人已經音訊渺茫。我進到浴室裡面打開水龍頭,幸運的竟然還有水,我沖洗了滿身的髒汙泥濘,躺在破爛的床上,望著海,沉沉的睡去。然後做了個夢。


一開始有好多人排成長長的隊伍,看不到隊伍的盡頭在哪裡,每個人都是表情木訥不發一語,他們一個個走向山崖邊,張開雙臂,縱身躍下,就像鳥一樣;但是他們飛不起來,而是撲通一聲地落入一片蔚藍之中。我注視著很久,沒有一個面孔是我認識的,直到我聽到了什麼。


那是種人的狂吼,夾雜著槍砲的聲音。我猛然驚醒。被發現了!


我跑下樓往屋外跑,遠遠的看到塵土飛揚,我只得向屋後跑,跑到了懸崖邊,背後的聲音越來越近。不!我還不想死!但,跳下去嗎?我懼怕眼前的海,它沒有一天像現在這樣藍的如此驚人,我怕它會像吞噬母親一樣也吞噬掉我。


正當我猶豫之間,轟隆隆的,頭上出現了架飛機。我知道它上頭架著機關槍。它先是飛到遠遠的海面上再猛然轉個一百八十度彎筆直朝我飛來。我驚恐的不知所措,生與死的決定操縱在我的手中,我有權決定自己是生是死的自由。


我還在崖邊思索著下一步時,飛機已經衝了過來,我無助的望著眼前湛藍的大海,忽然隱約見到海面上有個正在移動的光芒,它由遠靠來時我發現那是飛機的倒影,而那倒影就像是個十字架。像一只掉落在大海中的十字架。


我毫不猶豫的縱身一躍,頭頂上機關槍的子彈則成串掃落在我剛才駐足的位置。


我就這樣躍入了上帝的藍色十字架中。

星期五

靛の実

到了餐廳,看了菜單,不合胃口,一聲不響,拉了我走,回到家裡,下了廚房,開始為我,準備晚餐。


吃之於我倆,很重要。飲食男女,人之大慾。我倆在一起以後,大大應證這單一論點。


有段時間,下了班後我們不直接回家,而是拿著蒐集來的雜誌,按圖索驥,一家家去找上面推薦的吃食,吃完正餐還有點心甚至宵夜,曾有過一晚連闖四家餐廳和酒吧的紀錄,我倆樂此不疲。


飽暖思淫慾。滿足口腹之後,回到家,帶著滿身在餐廳沾染上的油煙味還有滿嘴食物混雜的味道,有時外加打個帶有酒氣的飽嗝,就開始猛然的作愛。我們把對方當成最後一道菜,狂吞猛嚥了起來。他吃我,我吃他,累了一天的我們,就算晚餐已經吃的快衝破肚皮,胃口仍像飢餓的難民一樣好。在這樣的性愛過程中,裝在肚子裡的食物已經開始產生化學變化,肚子咕嚕咕嚕的響,有時來個激烈的動作之後,屁就大聲的噗噗竄出,這時候我們會暫時停下來,哈哈大笑,親親嘴,然後繼續。


好長一段時間,我們都這樣過日子。


某一天,照例又是吃的飽飽的,準備回家時候,經過了菜市場,那裡坐著個阿婆。我很納悶已經快過子夜了,在昏黃燈泡下的阿婆在賣些什麼?我跟他說了以後,他把車迴轉調了個頭,開到那老阿婆的攤子前。


鋪在地上的塑膠布上,除了一顆顆靛色的東西外,其他什麼也沒有。


阿婆像是不知道有我們似的,逕自低著頭。我和他面面相覷,只好蹲下來,拿了一顆那靛色的東西,手上掂了掂,挺沉。


「好吃呵!」阿婆開口了,聲音卻像個小女孩。


「這是啥?」他開口問。


「好吃的,你們很需要。」


我們很需要?!詭異的回答。他拉了我的手準備轉身離開。


「送你倆一顆吧!回去吃了好吃再來跟我買。我不毒你們的,放心。」


我把手上的那顆放進口袋裡,然後和他回到車上。那顆東西很漂亮,像是那種青色的脆棗一樣的感覺,大小也相同,我拿著把玩,聞到有股牛奶的味道。


「不會有毒吧?」


「我也不知道。」說完,我咬了一口,我叫了一聲,趕緊拿了張衛生紙。很脆,湯汁很多,有點滑滑的口感,但不黏膩。


「欸!你真不怕死啊你!那是啥玩意都不知道你就啃了。」


我把吃了一半的送到他嘴邊。「吃吃看,像奶的味道,甜味很淳厚。好吃的很。」


我咬了點吐出來,再用手送到他嘴裡,他藉機吮了吮我的手。我則捏了捏他的唇。


「好吃不?」臉一陣熱了起來。


「嗯,好吃。你的手也好吃。」


「貧嘴。我剛尿尿沒洗手。」


「所以我說好吃。」


我抓起他的一隻手,五根手指頭吻了又吻,然後吸吮了食指。他只用單手操控方向盤。


「讓我親親你的嘴。」我開始全身冒汗了,呼吸也變的急促。


「我在開車。」但,說完後他就把臉朝向我,我湊上去,用力舔舐他的嘴唇,吸吮他的舌頭。危險!這樣開車真糟糕,怎麼會這樣衝動?而他也沒有停下來的意思,任憑我抓著他的頭用力使勁,快喘不過氣了,我想讓他窒息。沒辦法,只好把車停在路邊,幹吧!


車子上很不舒服,我並不喜歡在車上造愛,可我倆像極了必須交配的野獸,身體纏的很緊很緊,汗流了很多很多,我們氣喘吁吁,身上的毛孔舒暢綻開,像鑽出了許多美麗的花朵。多特別的一次經驗。


「明天再去跟那阿婆買吧!」

我緊緊的抱著他,點點頭。

星期四

白色‧撫慰的愛

有陣子很瘋狂,突然迷戀上白色襯衫,陸續買了好幾件。加上之前買的短袖白襯衫,或許不能說是那陣子,而是一直持續著對白襯衫的偏好。


白襯衫很簡單,就是白色的,除了中規中舉的款式,在細部上面做變化的白襯衫很得到我的青睞,畢竟它已經夠簡單,如果太千篇一律,穿起來也不會有樂趣。


白色的東西很難保養,因為一丁點髒,馬上就會露出破綻,在歐洲的封建時代,白色的衣物只有貴族可以大量消費得起;不需勞作,且有大量的奴僕可以清理衣物的髒污,所以看來純潔高雅的白色,當然是貴族彰顯身分的首選。可是我不是貴族,喜歡白色,但是卻得穿著它們出外勞動,空氣的髒污,一回家很快就可以在衣領和袖口發現污痕,更別提白色衣物被食物的湯汁飛濺到的心痛。


白襯衫是所有男人必備的「禮服」。
白色的襯衫算是消耗品,至少賣衣服給你的人會這麼告訴你,然後它又比較基本,也就是每個男人的衣櫥裏都必須有個一兩件應付一些場面,因此汰舊率很高;偏偏我是看上它們的某些特質才買下它們,就算它們夠基本,或是在旁人眼中根本分辨不出它們和成衣場賣的399白襯衫有何不同,只單純因為和它們的邂逅就像是一場戀愛般的令我難忘,所以我怎麼捨得把它們看作消耗品,隨時隨地有丟棄它們的打算?畢竟這次買了回來,下次可能再也買不到一模一樣的了。


我記得有人說過,短袖的白襯衫不能算是襯衫。但在我眼中,長短都一樣,只要穿上去以後順眼,能把個人的風格帶出來,它就是一件成功的衣服。所以夏天穿短袖白襯衫,冬天穿長袖的,沒有什麼好奇怪,我絕不會為了所謂「正式」或「不正式」,就選擇在夏天虐待自己的手臂,穿著長袖的白襯衫。


因為白襯衫的關係,結果有些東西也開始選擇白色的穿戴。白色錶帶、白布鞋、白色領帶、白色大衣,還希望有白色的皮腰帶,當然,白色襪子得看場合穿。只有內褲我無法穿白色的,太容易露出缺點和弄髒。


我一向喜歡穿得簡簡單單,雖然我也可以接受花花綠綠的顏色,但是要素、要乾淨,千萬不要一堆顏色混在一起,太肉麻兮兮,看來廉價。白色恰好是不會被人大量混色的顏色,它太單純了,以致於如果真的跟別的顏色混在一起組成一件衣服的話,它會安靜的被其他顏色吃掉,讓人忘乎它的所以。


愛馬仕08年的主題是「夢幻印度」,在當年其第一期季刊當中,五十六頁到六十三頁的部分,全部都以白色基調的產品當作主題。它給了這個主題一個名稱:「白色語滙」。容我引用它所敘述的文字:


在印度,白色分為很多種類:
每月初三皎潔的新月,
落在地上的潔白茉莉花蕾,
大海泛起的白色浪花,
剝了殼的乳白杏仁,
貝殼深藏的銀白肉質,
還有孔雀羽毛上明澈的眼睛……


還沒結束。愛馬仕和我一樣,知道白色的想像不僅止於此,或許我愛穿白襯衫,正是因為這個顏色,是一切顏色的基礎,它可以把所有艷麗的顏色,安撫得不再具有攻擊性,如同一個母親,溫柔的、呵護著,她懷抱中的嬰孩一樣。

星期三

偷吃

「我無時無刻不在想著要偷吃。」這要在以前,聽到交往對象這樣說,不抓狂才怪!


但,我沒感覺,對感情的事,難道我已經可以退讓到完全不在意的境界了嗎?


人是否可以完全擁有一個人,我很質疑,而且是從以前就這麼想。當我們將自己的心思精力完全放在一個個體上時,雙眼就很容易被矇蔽,誤以為自己擁有了許多東西。所以聽到「偷吃」的時候,心裡能不因此發慌嗎?


或許人到了一定的年紀就會看破一些事,所以當我聽到那種斬釘截鐵的說法,我反而為自己的冷靜感到困惑,因為自己可以鬆手,所以並不感覺到憤怒,果真如此嗎?


明星們偷吃的新聞已經屢見
不鮮。對動物來說,沒有從
一而終的伴侶其實很正常。
人本身不是可以專一的動物,尤其視覺化的生成,更令人在花花世界中容易迷失自己。生理性的特徵和社會化的習成,使人在感情的追求上,容易陷入忠貞或背叛的泥淖中。如同走在一根鋼索上,直走到底取得平衡,不管中途是否因忠誠背叛的拉扯而搖晃,才能算是成功;在終點前摔得粉身碎骨,就算先前一直偏向忠誠,最終仍歸類於失敗。


所以我們一直在矛盾中過活,理智告訴我們要對感情忠誠;可是感性卻告訴我們,愛上了就拋開理智吧!理智與感性總是不停在打角力戰,並存不是不可能,只是太過鄉愿,因為我們無法掌控人性中最幽微的那一面。人不是聖人,連孔子都和南子惹過曖昧,或許這一時沖昏了頭的結果,給孔子留下千古公論。孔子在當時或已有所悟,但仍去見了南子,這  揭示人性或許的確難被當下的理智所掌握。


所以回到原點,我要如何看待「我無時無刻不在想著要偷吃」這件事,退後了一步,或許讓出了更多麻煩。況且,這也只是一種說法,你對一個只有說法想法,但未付諸實現的論調,抓狂有用嗎?寬以待之在這時最明智,畢竟自己也曾有過天人交戰的時刻不是?